前言
自萬曆四十六年以降,晚明在遼東一再吞敗,防禦體系屢遭蠶食鯨吞,從萬曆四十六年的
撫順、清河,萬曆四十七年薩爾滸慘敗後的開原、鐵嶺,到天啟元年的遼、瀋淪陷,再到
崇禎年間的大凌河、旅順、皮島,乃至於最後階段的松山、錦州。
晚明要阻擋後金、清軍的攻勢,究竟會需要多少支出?本文試圖研究看看大約同時期位於
歐洲的政權,其邊境防衛體系的規模、防禦效能和耗費資源如何,以及明朝在天啟、崇禎
年間有沒有可能承擔這樣的支出與開銷。在這裡還要先感謝carsen板主分享給我的很多資
料和見解,對我助益良多。
晚明遼餉開支與戰局
萬曆四十七年,明廷任命熊廷弼執掌關外兵權,他提出四路戰守的策略,計畫用兵十八萬
、馬九萬匹與後金抗衡,而後進剿努爾哈赤。他被撤換時,關外兵力已經達到十三萬人、
馬七萬匹,然而他被撤換之後,遼陽、瀋陽旋即被攻陷。後金在遼瀋之役能夠陸續在瀋陽
、渾河與遼陽擊敗兵力居優勢的大量明軍,足見雙方戰力差距。
自萬曆四十六年夏季至天啟元年,明廷遼左用兵耗費將近2020萬兩銀。據歐陽泰《How
Taiwan Became Chinese》一書,一兩白銀似乎在三個荷蘭盾金幣上下,考慮到金銀比價
在十七世紀持續拉大,本文姑且以一兩白銀等同2.5荷蘭盾來估算十七世紀上半葉的購買
力。如此,2,020萬兩銀約等於5,050荷蘭盾,除以三年則一年約1680萬荷蘭盾。
雖然熊廷弼被重新啟用並準備了三方布置之策,卻因王化貞掣肘而有廣寧之戰的慘敗,後
續遂有孫承宗、袁崇煥督師遼東,此後明軍數次重新推進至錦州、大凌河,卻屢次蒙受敗
績,終至不可挽回。
天啟初年,遼東軍費每年達620萬兩左右,等同1550萬荷蘭盾;至崇禎元年,雖已下降至
510萬兩左右,等同1275萬荷蘭盾,仍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崇禎二年皇太極首次入塞後,
明軍防衛顯然左支右絀,崇禎四年的遼餉遂衝上高峰,達到將近840萬兩銀,等同於將近
2100萬荷蘭盾的開銷。
然而,即使遼東軍費比遼餉收入多出120萬兩,明軍仍在該年的大凌河之戰慘敗。崇禎八
年的軍費約786萬兩,等同約1965萬荷蘭盾,但是此等軍事開支也無力阻止皇太極再次南
掠。[1]
年分 遼東軍費(萬兩/萬荷蘭盾)
萬曆47年(1619) 673/1680
天啟二年(1622) 620/1550
崇禎四年(1631) 840/2100
崇禎八年(1635) 786/1965
晚明遼餉效能討論方向
綜觀晚明遼左戰局,明軍的可能選擇不外乎穩固關外陣地,以及編練出足以與清軍決戰並
取勝的野戰部隊,惟明軍此二者皆始終未能有效達成,崇禎梅山自縊時已經敗退至寧遠。
雖然明軍從寧遠之戰以後,偶有憑堅城、用大炮短期力守的案例,要能長時間死守城池卻
需要比較龐大的兵力,並且也因而會需要大量糧食。當清軍開始有能力實施長期的攻勢後
,明軍在關外的據點處境愈顯艱難,往往在糧食用罄後遭成建制殲滅。
因此本文後續要討論的,即是同時期西方的軍事體制與戰爭藝術,是否有可能讓明軍在壓
低財政負擔的同時,更有效抗衡後金。
[1] 《晚明遼餉研究》,林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