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中國歷史必須重寫 第一部 來自日本的歷史事實看中共(2)
在談到共產黨與日本人勾結的問題時,其實中共並未完全否認,而是把所有責任推到了當年時任中央社會部副部長的潘漢年身上,把他打成了「漢奸」,剃毛澤東頂罪。
作為精研情報學的歷史學者,很多人認為潘漢年所有的「勾結日本行動」都是在毛澤東的直接授意下,通過社會部部長康生、在重慶負責情報工作的周恩來具體實施的。否則沒有任何人敢如此大膽地勾結南京的漢奸集團以及日本人。
那麼對潘漢年行為的定位就是解開戰爭中,中共、日本人關系最大的關鍵。
在毛澤東死後,1982年,中國當局不打自招地為潘漢年徹底平反。意味著戰爭中的中共、日軍關係,完全是中共的總體政策,絕非潘漢年的個人行為。中共的整個黨組織、間諜機關、情報系統具備了超過任何世界上黑社會的組織性、嚴密性。沒有毛澤東的指令,潘漢年絕不敢作出任何重要決定。更不要說覲見汪精衛這樣的「統戰大事」?統什麼戰?把汪精衛拉到中共一邊?共同對付國民黨?
注意在百團大戰之後,中共軍隊即使與協皇軍(南京政府軍隊)的作戰次數都大大減少的事實。現在看來,毛澤東對彭德懷「擅自發動百團大戰」的指控是成立的。也就是說作為八路軍副總司令的彭德懷,都不知道毛澤東、周恩來、康生之流的語日本人達成的默契。避免正面作戰,削弱蔣介石,壯膽自己,為戰後與國民黨一爭天下蓄積力量。
中央社會部副部長是何等重要的高級情報官員?相當於今日的中國國家安全部副部長!
關於潘漢年問題,首先看整個歷史過程!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正式發出了《關於潘漢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復名譽的通知》紅頭文件,指出:「潘漢年同志幾十年的革命實踐充分說明,他是一個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卓越的無產階級革命戰士,久經考驗的優秀共產黨員,在政治上對黨忠誠,為黨和人民的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為其公開恢復名譽。
這從法理上認定:對潘漢年在歷史上的所有行為,中共必須負責。關於他的個人簡史、頭銜、被逮捕的經過,資料都是公開的,這裡不需重複。只說重點。
第一,1936年在國共談判中「投降國民黨」。
第二,「投靠日本特務機關」
第三,「掩護大批特務、反革命分子」
第四,「供給敵人情報,導致二六轟炸」
其實,本文作者認為:毛澤東真正懷疑、討厭潘漢年的是他與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走的太近!情報機關首腦捲入了黨內鬥爭,這是中共黨內不能饒恕的。處理高崗問題,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完全利益一致。
此外,毛澤東完全知道中日戰爭期間,他秘密勾結日本人的渠道之一主要提供潘漢年。這一點要了後者的命。必須滅口。
潘漢年在整個四十年代與日本人、汪精衛政權的勾結,多大程度上被毛澤東授權?黨內高層多少人知道?看看1955年李克農對於潘漢年案件的掉查反證:
李克農根據中情部(中央軍委情報部)檔案中整理出來的關於潘的大量材料,明確地提出五點反證,證明潘漢年不是內奸。這五點是針對指控潘漢年「反革命罪行」寫的:
1、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後,中央(社會部)、中情部均有打入敵偽組織利用叛徒特務進行情報工作的批示,因之,潘於敵偽特務系統的接觸,是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不應成為罪刑,而且潘的這些接觸都向中央報告過(KDR:這裡加上著重號!這意味著與南京偽政權的接觸,完全向延安作了報告,而不是個人行為)。
2、潘利用某些人開展敵偽方面的情報工作是有正式報告的,包括接觸敵偽特務頭子李士群事。(注意:這裡提到的是正式報告,任何國家情報機關的正式報告包括:計畫、經費申請、審核、請求批示經過上級同意之後執行。完成之後再度報告整個過程細節、所獲情報、請示下一步行動等,都是文字記載)。
3、太平洋戰爭爆發前,敵對上海租界控制不嚴,有空隙可以利用,潘的面目有所暴露,但仍有存在條件,潘在上海一直未被捕,成為潘與敵特有勾結的罪證。(KDR:當然有勾結!潘與日本外務省、南京政府、汪精衛的情報機關有直接的聯系,他有時就住在李士群提供的住所,為何需要逮捕他?反而潘得到了日本人的活動經費,參看下述)。
4、在太平洋戰爭前,潘向中央報告的關於日特、偽軍及日美談判和蘇德戰爭等是有價值的。
第五點最重要!
5、潘漢年系統重要情報人員提供的情報很有價值。這份報告送中央秘書長鄧小平轉送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領導成員都圈閱了。
可見,潘與日本人接觸、汪偽集團的勾結,包括鄧小平在內的政治局委委員、書記處書記都知道。社會主義國家情報作業的基本特點是:上報政治局委員級別的情報蜀於最高級情報。KGB的作業習慣,並影響到整個社會主義國家的情報機關。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