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近代的戰爭,有時候會發生因為無法有效隨大部隊撤回後方,被迫進入第三方中立國的
領土內,並因而被繳械和監管的案例。
舉例來說:
1914年,英軍協防比利時的水兵師有千餘人往北撤到荷蘭境內,被繳械軟禁;
1920年,華沙戰役中慘敗的蘇俄紅軍,有數萬人逃到東普魯士被繳械;
1937年,淞滬會戰中的四行倉庫「八百壯士(實際四百多人)」退到英租界被繳械。
對於這類案例一直感覺蠻有趣,因為中立國在此一狀況下會被迫捲入衝突,如果要因而將
入侵者繳械,很大機會是與撤退部隊的所屬陣營交惡;反過來如果沒有將其繳械,而是允
許入侵者在境內屯駐整頓,甚至給予援助(畢竟撤退部隊不可能有補給),那就等同於支持
該陣營作戰了(很多時候也確實後來直接參戰)。
另外還有一個狀況,就是中立國太弱小或地理上有灰色地帶,無法予以阻止。泰北孤軍不
知道算不算這類案例?
有沒有人想到其他這種情況的案例?國際戰爭法律上有什麼相關規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