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可用來和南北戰爭的火炮對比。
常勝軍是太平天國戰爭中,清朝在英國協助下招募歐美軍官組織的傭兵集團,太平天國被
清軍基本剿滅後,常勝軍被遣散,炮兵和部分步兵被收編到淮軍之中。
根據Andrew Wilson, The Ever Victorious Army (1868),常勝軍的火炮包含
八吋榴彈炮 X 2
32磅炮 X 4
24磅榴彈炮 X 3
12磅榴彈炮 X12
美製12磅榴彈炮 X10
四點五吋山炮 X 8
臼炮 X14
火箭炮 X 6
總計 X59
之所以會特別點出有部分榴彈砲是美國製造的,大概是因為其他幾乎都是歐洲產品。
如原文所述,以常勝軍不過三、五千人而言,其火炮不可以說不多,雖然以歐美正規軍的
標準而言,常勝軍的槍炮大多是二線裝備。
常勝軍的槍枝大多數仍是滑膛槍,只有少量的普魯士和英國造線膛槍;在火炮的部分,上
面列出的種類也全是滑膛炮。
我在前面幾篇介紹過,南北戰爭爆發時,美軍已經準備汰除舊有的滑膛榴彈炮,全面換裝
拿破崙炮,不過因為內戰驟然爆發,雙方在戰爭初期仍相當仰賴這類較落伍的火炮。同樣
的,南北戰爭前期,非主力的部隊也仍大量裝備落伍的滑膛槍。
換言之,常勝軍的火炮種類,比之同時期(1860年代)歐美軍隊的一線主力自是不如,但是
和南北戰爭前期的非主力部隊相較,其實相去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