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長公記》卷十一 回祿御弓衆御折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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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廿九日、御弓之者、福田與一、宿より火事出來、是偏に妻子を引越侯はぬ故、回祿
侯由被成、御諚則、菅谷九右衛門為御奉行御着到を付させられ御改侯之處御弓衆六十人
御馬廻六十人百廿人妻子越侯はぬ者一度に御折檻御弓衆之内より火を出申しに付て先曲
事之旨、上意にて、岐阜中將信忠公へ被仰遣岐阜より御奉行被出尾州に妻子置申し侯御
弓衆之私宅悉被成御放火竹木迄伐させられ依之取物も不取敢百廿人之女房共安土へ越申
し侯今度之為過怠、御構之南江之内に新道を築せされ何れも御赦免侯也。
這件事是發生在天正六年正月二十九日
織田家的弓眾 福田與一,位在安土城下的住所失火
信長說:「因為沒有與妻子同住,才會失火的吧」
便要菅谷九右衛門(菅屋長頼)調查出名單
發現有弓眾六十人、馬廻六十人,共一百二十人住在安土城下
卻沒有與妻子同住(妻子留在尾張),加上失火的事情,信長決定要給個懲罰
人在岐阜的信忠,派出奉行到尾張,放火燒了這一百二十人的私宅
週邊種植的竹木,全部砍伐,將他們的妻子帶到安土城下。
作為這次怠慢(沒有將妻子帶至安土同住)的處罰
全員負責安土城南邊的新道路修築,就此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