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開始工作後
在媽媽要求下
就開始給媽媽孝親費了
(媽媽還在工作,薪水是我三倍多,不缺錢)
一開始薪水三萬出
每月給五仟
我常跟媽媽說她劫貧(我)濟富(媽)
但我媽說女兒沒給孝親費
她在同事閒聊中會沒得說嘴
我很感念媽媽養育之恩
給得很甘願
後來姊姊也開始工作
媽媽要我們每月各給一萬孝親費
此時我薪水約4萬多
我永遠記得她第一次拿到共2萬的孝親費時
奸笑著說:「我當年種了二顆大白菜,現在每月收成二萬,哈哈哈!」
媽媽是發自內心的開心
我覺得子女給孝親費天經地義
就算不是以還債角度
也是以對父母表達心意的角度
不管父母有沒需要這筆錢過活
都應奉上孝親費。而且不過問用途
除非父母不收
現在我結婚了也買房了
很多人跟我說嫁了不住家裡就不用給孝親費
但我還是照給
因為我希望媽媽繼續為了她種了我這顆大白菜能持續收成而開心
※ 引述《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之銘言:
: 我媽也對我說過婚後該給孝親費了
: 就算每個月只有2-3千都好
: 重點是→她可以跟人炫耀說女兒拿錢回家了!!!
: 然後我懷孕了
: 我媽:我看你還是先別給好了 錢要存下來
: 然後我生了
: 我媽:天呀!你錢夠不夠阿?我馬上叫你爸匯錢給你!
: 老爸默默匯錢
: 然後我買房了
: 我媽:等等我就叫你爸匯筆錢給你 你買這麼貴嗚嗚
: 老爸默默匯錢
: 然後我買車了
: 我媽:唉 我只能補助你到這裡了 等等爸爸匯筆小錢給你
: 老爸默默匯錢
: 然後我養小孩
: 我媽:錢夠不夠阿?別老是花在小孩身上 自己也要存一點
: 不夠要說呀 我叫你爸匯錢給你
: 唉 爸 媽 你才別老是花在我們身上 要留自己的養老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