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liang (凸鎚大法師)
2013-11-22 15:37:35「亂倫」這話題太驚悚了,
但是之前落落長的串,我還沒看,
我看了一下
http://tapcpr.wordpress.com/草案全文/
裡面的伴侶制度草案
如果有不詳盡或謬誤請指教
※ 引述《SINWENYU (寶咖妙狐)》之銘言:
: 昨天我在臉書發表支持同性婚姻的論述
: 我朋友留言了反對多元的理由
: 我想請教各位他有說錯嗎?
: 一、婚姻平權草案ꀊ: (一)同性婚姻972
: (二)各種多元性傾向人士都可收養小孩
第五頁
本條第一項第一款修正。因應第二章之一新增伴侶制度....
伴侶的法律地位原則上大致與配偶相當
所以YES!
認一情況都可以結為伴侶,不要說是收養,連繼承、離婚都OK
第八頁
不限性別之任兩名滿二十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得締結伴侶契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有配偶或伴侶者與他人締結伴侶契約。
二、與直系血親締結伴侶契約。
所以 多元 ≠ 小三就地合法 ≠ 父子亂倫
我藉由此標題一問,因為網頁裡找不到答案
1. 表兄弟不算直系,所以可以那個那個囉,阿姨也可以?姑丈也可以?
2. 伴侶與婚姻同等法律地位,(說大致相當,但我看不出不相當)
已經有婚姻制度,幹麼搞一個伴侶制度?脫褲子放.....
哪個哪個呢?我比較想知道你說的那個是哪個也想請教 <> 這個符號的意義
作者:
ewayne (ec)
2012-01-22 15:44:00這篇是在寫什麼東西呢???
作者:
ewayne (ec)
2012-01-22 15:51:00.......................................................跟誰做愛和法律承認的伴侶關係,這並不相關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2-01-22 15:59:00表達能力滿差的
作者:
ewayne (ec)
2012-01-22 16:03:00唉...不就講了有配偶者不能與他人訂立伴侶關係,還姑丈咧..你還是沒有搞清楚,跟誰做愛 和 跟誰定立伴侶關係 這兩件事
作者:
ewayne (ec)
2012-01-22 16:05:00再講得直接一點,得有伴侶關係才能做愛嗎?
作者:
ariea05 (echo大)
2012-01-22 16:05:00可能認為締結伴侶關係就是為了做愛吧。
作者:
sisafin (シーちゃん)
2012-01-22 16:21:00沒違法的話跟姑丈跟阿姨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承認??
作者:
sisafin (シーちゃん)
2012-01-22 16:23:00有點不懂為什麼老是有人要把伴侶跟性關係畫上等號
實際上要不要那個那個 法律上怎麼規定根本不是想那個的人的重點吧
作者:
flysky2 (蚹蝂)
2012-01-22 16:31:00刑法第230條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flysky2 (蚹蝂)
2012-01-22 16:32:00就算表兄弟姊妹可以締結伴侶,刑法230還是不可忽略噢
作者: intel9 (英特9) 2012-01-22 16:40:00
應該是在說通過法條=鼓勵亂倫 但我想到前幾天看的東西
作者: intel9 (英特9) 2012-01-22 16:43:00
作者:
ariea05 (echo大)
2012-01-22 16:45:00樓上經典。XDDD臨時還找不到說
作者:
yshin (心歪歪)
2012-01-22 16:48:00推段委員XDDDD 完全可以想像他說這段話的畫面XDDDD
請問FLY大 表兄弟姐妹不是4等親嗎?那跟刑法230條的關係是?
兩個人住一起結成伴侶,不代表他們一定要修幹啊,假設兩個老榮民結成伴侶互相照顧,沒伴侶至你是要他們結婚負性忠貞義務喔
作者:
ewayne (ec)
2012-01-22 16:55:00這篇的原po就認為就是為了做愛才會搞這些阿
作者: fast1121 2012-01-22 16:58:00
為什麼互相照顧的伴侶要限制人數2人呢?
作者:
yshin (心歪歪)
2012-01-22 17:02:00說真的 四等表親"現在"就可以那個那個了 不犯法喔^^
作者:
yshin (心歪歪)
2012-01-22 17:03:00什麼都要牽拖到多元成家案 令人頗煩
想到這句話,魯迅: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
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私生子。思考有夠飛躍的....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2-01-22 23:07:00真的很多神邏輯的人 唉
邏輯怪異... 不過近親性交是告訴乃論 沒人告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