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romo (摳模)
2014-03-07 17:34:26※ 引述《bloodfish (血魚)》之銘言:
: http://ppt.cc/Y8-d
: 下午轉到電視時發現今天是洪仲丘案宣判的日子
: 輕判六個月還可以易科罰金,最重也才八個月
: 看到被輕判的的消息
: 讓自己默默放下的怒火又再度燃起
: 看到電視上重複播送著先前洪媽媽說著好不容易養大的兒子就這樣沒了
: 眼眶不禁又紅了
老實說 聽到判決內容
我在心中為法官們豎起大拇指
"有guts!"
在龐大輿論壓力之下 能做出這樣的判決
不得不佩服要有強大的心理素質
以及對專業的良心
是輕判嗎? 我認為這是一個合理的判決
對於事實最了解的人是誰?
一是洪仲丘 可惜他已經無法陳述
二是被告等人 但人為自己脫罪是常情
被告不說實話更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所以被告說出的事實常常背離真實
三就是法官
因為只有他看到全部的證據資料
加上要對判決負責的壓力
全國矚目的壓力 讓他盡可能的調查
一群沒看到證據資料的人
憑著猜測 推想 名嘴 媒體那些沒有驗證過的資訊
質疑看到證據資料的人搞錯了
我一直覺得是很不合理的事情
洪的死固然讓人難過
但是挾著與論和悲情
給犯錯的人超過他們應有懲罰
和范佐憲等人同樣可怕
這樣的人 其實和那些被告犯錯時沒有兩樣
一樣在不合理的侵害人權
一樣自以為是正義
想想江國慶怎麼死的...
作者: matt10137 (matt) 2014-03-07 17:35:00
先幫你補血好了
作者: ungrid (silver lining) 2014-03-07 17:36:00
不用幫補,那些id早就已經駐版插旗惹
作者: ppinkly (crystal) 2014-03-07 17:37:00
江國慶和這些被告情況不能相提並論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03-07 17:39:00喔
作者:
superyou (南科文樂爺)
2014-03-07 17:40:00呵呵
作者:
Prestige (麵包師路非)
2014-03-07 17:45:00是很有guts啊 以前李雙全案子的時候 我一個當法官的親戚
作者:
Prestige (麵包師路非)
2014-03-07 17:46:00還在那邊罵 檢察官把李雙全逼死 結果呢..人家是要詐領保
我想本文舉江的案子是在說法官不能因為輿論或上級就做出與證據所顯示事實不符的判決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4-03-07 17:47:00法官的判決確實很合理 畢竟證據早就被搓光了只有軍審亂判才可能判重刑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4-03-07 17:48:00問題是 軍中發生事故第一時間一定就是湮滅證據啊!
江國慶只有一個人有冤難申 但我怎麼看那八個人都在互推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03-07 17:50:00
"看得出來有隱情"並不能證明甚麼..
你是說以後當官的殺人記得證據要毀掉,串供要串好,人民即可為你魚肉?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3-07 17:53:00很難用證據去證明心虛吧...
普通法院就是看證據說話 證據都沒了 會輕判不是一開始就知道的事情嗎? 法官是忠於國家賦予他們的職責判案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4-03-07 17:55:00那是軍中制度問題 但也不可能因為這樣把軍方整個翻過來檢討只能推給歷史共業了
法官做的根本是重判 那些罪名都是被湊出來給社會交待的
回原po 我也是 甚至做好搞不好會無罪的心裡準備 打一開始就知道法官要準備被罵了 只能在心中替他們打氣了
狗官相護法官跟檢察官會看不出來? 有沒有心要查而已
多一點ptt400486的推文,司法就多一天不被人信任
尊重專業在ptt上鄉民都會講,結果會不會做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煙)
樓上 不要用那麼不堪的字眼 會被法官笑你沒文化 拜託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4-03-07 18:08:00有問題的是制度 所以不可能也無法全向他們究責 understand?
推你,如果沒證據就算全世界都認為人是他殺的,法官還是只能判無罪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3-07 18:34:00推你~不是法官不重判 而是幾分證據幾分話!!!
作者:
TigerDa (護理師=非人類工作(無誤))
2014-03-07 18:35:00的確就算事實是怎樣! 但是沒證據是要法官如何重行去判呢?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3-07 18:41:00再怎麼樣我們還是法治社會。等判決書出來有問題再攻擊不遲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3-07 18:42:00法官如果依照民氣去斷案,那還不如請政治人物去當法官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3-07 18:43:00法官要做這種判決,難度與壓力其實才是最大的。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4-03-07 18:44:00那些軍人,前途和後台本來就已經沒了。看不出法官有何理由須要袒護。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4-03-07 18:52:00雖然只管法律的話法官這樣判是對的 但是這個判決有一個非常糟糕的後果 就是有了這個判例 軍中的惡質長官更敢肆無忌憚的亂搞了
作者:
kaet (ambrosia)
2014-03-07 18:56:00這個道理就跟酒駕撞死人判刑很輕 所以一堆人都沒在怕的喝了酒照樣開車上路一樣
作者:
perlenpo (perlenpo)
2014-03-07 19:00:00你的公主最純潔了 見兩次面就給上
作者:
gme1992 (小鱷魚)
2014-03-07 19:09:00推這篇 如果每個判決都是完全符合社會期待 這個社會也不需
作者:
perlenpo (perlenpo)
2014-03-07 19:09:00c:我的女友是xx 我是溫拿^^
作者:
gme1992 (小鱷魚)
2014-03-07 19:10:00要法制了 回歸到私刑社會 還是要證據說話的至於判決後可能會有什麼影響 這也不是法官的責任
作者:
zorahjin (Zorah)
2014-03-07 19:25:00推你,也推法官的法治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3-07 19:37:00
法官的確算有勇氣的,沒被輿論左右。通常這種法官冤獄才會少。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3-07 19:37:00
被告人為自己脫罪是常情 V.S. 給犯錯的人超過他們應有懲罰能不能先順順邏輯啊?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3-07 19:39:00
推文中,判例跟判決是兩回事,別亂用詞。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4-03-07 19:51:00
嗯。。。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3-07 20:23:00
推。
作者:
pink02 (人生像豆花要趁熱吃)
2014-03-07 20:32:00希望如果你的親朋好友如此死亡時你也可以這麼冷靜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3-07 20:36:00
你是說你看不懂自己寫的文章??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3-07 20:38:00
判決書都還沒看到就說合理 哈!!
作者: Gratulor (與光同行) 2014-03-07 20:39:00
別什麼都推到法官身上…立委一年兩次會期不知道在幹嘛的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4-03-07 20:40:00............
作者:
yuze (是該說再見的時候了)
2014-03-07 20:47:00推 每個人都覺得自己代表正義的世界真令人不敢恭維
作者:
gme1992 (小鱷魚)
2014-03-07 20:59:00推樓上 就是因此才需要法律及相對客觀的法治
作者:
gme1992 (小鱷魚)
2014-03-07 21:00:00不是人多說了算! ..不過法律合不合時勢 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作者: myukaka (ZERO3) 2014-03-07 21:03:00
幫你補血
作者:
abcd0 (DM)
2014-03-07 21:06:00你喵的你跑來女板做啥XDDDD
作者:
perlenpo (perlenpo)
2014-03-07 21:34:00c:不敢po八卦只好跑來女板 這樣才配得上
作者:
perlenpo (perlenpo)
2014-03-07 21:35:00見兩次就給上的公主
作者:
HATEBBS (HATEBBS)
2014-03-07 21:58:00推你有膽講真話
作者:
selsos (龍貓女孩)
2014-03-07 22:33:00法官是有guts還是沒腦我相信這很顯而易見
作者:
perlenpo (perlenpo)
2014-03-07 22:42:00躲在女板膨風戰鄉民最有guts^_^
作者:
h921440 (大H)
2014-03-07 23:55:006個月.比死一個動物還輕! 希望你家人當兵都很平安
作者:
jfsu (水精靈)
2014-03-08 00:30:00看看國防部的態度...證據?!!...證據都被清乾淨了....
作者: kuloeric (哈哈哈) 2014-03-08 01:17:00
的確
作者:
elanne (elanne)
2014-03-08 01:21:00你大拇指上下不分嗎?
作者: qwert0302 2014-03-08 01:41:00
讚同你的話
對啦是有guts 但是結果很令人失望 這是兩回事吧同學= =
有國防布 滅證了 普通法院法官也無可奈何一開始給軍檢 問題很容易處理好 易台大跟沈律師都有
作者:
abcd0 (DM)
2014-03-08 10:48:00抵消一下perlenpo的廢噓
作者:
Fugue (逃之夭夭)
2014-03-08 12:00:00看到樓上某 ID 我決定推 XD
作者:
abcd0 (DM)
2014-03-09 11:33:00既然空白連噓不是廢噓,那空白連推也很合理吧
作者: mips 2014-04-27 19:06:00
看到兩位在此版作為,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