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第一次在板上發文就是跟服貿有關,但是真的很沮喪
我們選出的立委竟然是這種德行 orz
我也知道板上有些人對於服貿文有點感冒,這篇又很長,
所以先空一頁,不舒服的人請退出 (也請容我說聲抱歉)
事情是這麼開始的,上週我打電話到藍委江惠貞的服務處,表達我想支持先立法
、再審查的程序。接電話的是一位先生,那位先生的態度很強硬一直再跳針問說
服貿有什麼不好?我發現他說的話裡有很多錯誤訊息,像是他說服貿沒有一個項目
陸資可以獨資,所有的項目陸資都只能以合資的方式進入台灣,而且都不能
超過百分之十二的股份。
做為一個應該要為人民解釋服貿的立法委員的服務處都能說出這麼離譜的話,讓
我很擔心該服務處是否真的能為人民傳達正確的訊息?
所以我在江惠貞粉絲頁上貼了以下的訊息:
=========================我是訊息的分隔線===========================
委員你好,我是你這區的選民,剛剛打電話到你的服務處時是你的助理接的電話。你的助
理說,服貿所開放的項目並沒有獨資項目,所有服貿項目,陸資來台開設據點都只能占
12%的股份,我覺得這種說法還滿離譜的(我有錄音存檔,相信你的服務處也有錄音存檔
可以調出來聽)。至少我看到由政府提供的服貿版本並非如此。還是你所贊成的是另一個
版本(我沒有看到這樣的版本,如果可以的話麻煩你提供非常感謝),也就是所有服務項
目都不開放獨資,不論哪個項目,陸資都最多只能佔12%的版本? 如果後者的話我完全可
以接受,如果只是因為助理弄錯的話,是否你們可以先將完整條文讀一遍呢。
做為一個應該對民眾解釋服貿的人民公僕,拜託你和你的助理請先弄懂服貿,請別傳達錯
誤的訊息。不要再看懶人包啦! 這樣我很擔心你為人民服務的服務處所傳達的訊息大多都
是不正確的,就連最簡單的問題都會弄錯,你們真的懂服貿嗎?我們能夠信任你們嗎?
還有是的,我只是一個小小的選民,你的助理一直強調說我只是個小選民並不代表多數人
,這麼說沒錯,我確實只是個可以被忽視的小選民,但是請注意,TVBS最新的民調指出有
59%民眾支持服貿協議先立法後再審查,我這個小選民同時也支持先立法再審查,這是小
小選民我認同這百分之五十九趴選民的訴求,應該不算少數人的訴求吧。
==========================我是訊息結束的分隔線===================
結果幾天沒有上臉書,今天發現該臉書上的貼文已經被刪除了。
還好我有備份,所以就重新又貼了一次。
還有看到這篇:http://ppt.cc/n~bw
我就又留言了:
=========我是留言的分隔線=========
我想回應一下最後一項沒有黑箱作業,那個開超過二十場公聽會是在「和中國簽完條約之
後」才開的,這種先上車再補票的行為不是黑箱請問是什麼?
還有其他的項目也都頗讓人質疑,像是「不會有國安問題」,「不會讓產業受衝擊」,請
問您江立委是在為服貿背書嗎?所以如果開放現今版本的服貿條款,將來出現專家所擔憂
的國安資訊議題,或是某些產業如果受到衝擊,和您的保證相左的話,請問您要如何負責
?
所以我的問題是,您貼這個文是在為服貿背書嗎?不過看起來應該是的,一個政治人物應
該為其承諾負責任。
所以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如果您的這四點「四不一沒有承諾」將來被證明有問題,
做為一個政治人物,請問您要如何負責呢?您願意下台以示負責嗎?
P.S. 拜託不要刪我的回應,謝謝。
http://lis.ly.gov.tw/pubhearc/pubhearkm#JUMPOINT 如果您願意花一點時間聽一下公
聽會,從第一場開始就很明顯是在政府偷偷簽完服貿後才拿回來開公聽會,這不是黑箱是
什麼?從公聽會中很明顯聽到很多行業反對服貿的理由,當然也有支持的,建議大家聽聽
看。
=======留言的分隔線結束========
不到一個小時,我先前的po文和留言都被刪除掉了!!而且我還被黑名單無法
貼文。
這是一個為人民喉舌的公眾人物該做的事情嗎?我並沒有在該粉絲頁上漫罵,我很
努力的在表達一個小小人民的心聲和質疑,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刪文,最後還被
黑名單。況且這是「代議士的粉絲頁」而非她自己的臉書網頁,或許她有刪文的
自由,但是一位應該為人民喉舌的代議士有如此氣度,豈不令人心寒?
你藍委江惠貞可以這樣無視選民的聲音嗎?甚至這不是無視,已經是言論控制了!
可以這樣嗎?一個政治人物可以這麼不負責任嗎?
很憤怒又很沮喪,自己能做的事情太少,我們的立委實在太爛。
感謝能看到最後的板友。
如果您還願意看下去,也願意支援一下,那麼,
現在我被刪文而且被黑名單無法在該粉絲頁上發言,
我希望支援的是這篇:
http://ppt.cc/n~bw
你藍委江惠貞敢為服貿背書,那就拿出政治人物的氣魄啊,
如果你所聲明的「四不一沒有承諾」並不正確的話,那你肯下台嗎?
請能夠幫忙的朋友在這篇留言問藍委是不是在背為服貿書,背書的話要不要為自己
的聲明負責任?
希望關心這個議題的板友可以一起來給為服貿背書的藍委一點壓力,謝謝大家。
m(_ _)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