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從台灣跟美國警察的態度來觀察
美國警察執法時看起來相當冷酷、無情,動不動就搜身、上手銬,甚至開槍,這是因為美
國警方的執法理念與東方有著很大的不同。在中國,警察必須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不具
備這種精神就成不了稱職的警察。但在美國,警方要求警察把保護自身安全放在首位,美
國警察在執法時一旦感覺自己面臨危險,就可以先發制人採取自衛措施,這完全符合法律
規定。
沈時康說,許多人在電影裡看到美國辦公樓夜裡燈火通明,會感到很奇怪。殊不知,美國
警方要求店鋪、樓宇晚上必須開燈。如果晚上某幢建筑出了治安事件,但建筑物內漆黑一
團的話,警察隻會在外守候,絕不會進入黑漆漆的屋子,從中不難感受到美國警察自保意
識之強。
沈時康稱,在美國,被執法者必須無條件配合警察,這已經成為一種婦孺盡皆知的常識。
如果遇到警察盤查,最好是什麼都不動,警察讓干什麼就干什麼。假如在車裡,必須把雙
手放在方向盤上,以便警察一眼便能看到,絕對不可自行走出汽車,也不可在未經允許的
情況下做出伸手去掏駕照這樣的小動作,否則警方會認為存在襲警嫌疑,可以將其擊斃。
所以你可以跟反對的人說
如果你不小心跟警察吵一架 可能是你的機車被人移了 然後他要開你單
你不小心大聲一點 手還放在口袋裡面
就有可能被警察開槍射殺 因為你疑似掏槍
這樣的國家還覺得不錯 人人應該效法
那再來接下來的討論
※ 引述《lifefree (Isabella)》之銘言:
: 昨天晚上跟家父為了324的鎮暴警察事件又吵架了
: 我說
: 1. 學生們闖入行政院有錯,這是事實
: 2. 警政署出動鎮暴警察、隨意毆打是犯法的
: (這兩件事在邏輯上是獨立的吧!)
: 但家父一直跳針說「難道暴力闖入不應該被打嗎? 不鎮壓要怎麼驅離? 柔性勸說嗎?」
: 「美國人只要誤闖白宮就直接槍斃,學生闖入行政院沒有槍斃,台灣已經很仁慈了」
: 於是我直接把3月26日段宜康、管碧玲兩位立委質詢警政署署長、江宜樺等人的影片
: 寄給家父看
: 家父看完後只有一句話「這影片倒因為果! 學生不暴力闖入,又怎需要出動鎮暴警察?」
: 於是我放棄溝通了
: 後來家父又問了我一個問題
: 「你們只要不爽,就可以闖入行政院、立法院、反核四佔馬路,造成社會動盪,
: 那支持服貿、支持核四的人,是不是也只要闖進去這些地方,就贏了?
: 這樣兩方誰輸誰贏要怎麼拚? 誰是暴民誰就贏了嗎?
: 這樣社會怎有安寧的一天?
: 說甚麼公民不服從? 那正反兩方的公民都不服從,社會還有平靜的一天嗎? 」
: 家父問我的最後一大串問題
: 我還真不知道要怎麼回答.....
: 就像白色正義聯盟/白狼 vs 太陽花運動 兩對立方
: 如果兩方都要爭自己的主張是對的 那社會就大亂了 (家父的意思就是這樣)
: 最後家父說 應該要回歸到選舉
: 「如果你們看不慣國民黨,那就說服我2016投給國民黨,這才是民主。暴民哪是民主?」
: 阿咧,就民主制度已經失靈啦,根本獨裁了吧,體制內GG只好走體制外
: 恩...不過最後我沒有再辯了,聊到最後我也腦子充血 不太想再辯論了
: 再講下去也弄得父女之間氣氛很差
: (是說昨天這樣一辯,我爸已經極度不爽,看完段、管委員的質詢,他更不爽)
: 但我還是認真的想請問一下,針對家父後面提的問題,
: 「這樣下去台灣就變成:只要誰比較暴力、誰就贏了? 哪有這種道理」
: 要怎麼反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