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警察打人 只要是暴民就該死?

作者: 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   2014-04-28 10:55:53
這要從台灣跟美國警察的態度來觀察
美國警察執法時看起來相當冷酷、無情,動不動就搜身、上手銬,甚至開槍,這是因為美
國警方的執法理念與東方有著很大的不同。在中國,警察必須舍生忘死、舍己救人,不具
備這種精神就成不了稱職的警察。但在美國,警方要求警察把保護自身安全放在首位,美
國警察在執法時一旦感覺自己面臨危險,就可以先發制人採取自衛措施,這完全符合法律
規定。
沈時康說,許多人在電影裡看到美國辦公樓夜裡燈火通明,會感到很奇怪。殊不知,美國
警方要求店鋪、樓宇晚上必須開燈。如果晚上某幢建筑出了治安事件,但建筑物內漆黑一
團的話,警察隻會在外守候,絕不會進入黑漆漆的屋子,從中不難感受到美國警察自保意
識之強。
沈時康稱,在美國,被執法者必須無條件配合警察,這已經成為一種婦孺盡皆知的常識。
如果遇到警察盤查,最好是什麼都不動,警察讓干什麼就干什麼。假如在車裡,必須把雙
手放在方向盤上,以便警察一眼便能看到,絕對不可自行走出汽車,也不可在未經允許的
情況下做出伸手去掏駕照這樣的小動作,否則警方會認為存在襲警嫌疑,可以將其擊斃。
所以你可以跟反對的人說
如果你不小心跟警察吵一架 可能是你的機車被人移了 然後他要開你單
你不小心大聲一點 手還放在口袋裡面
就有可能被警察開槍射殺 因為你疑似掏槍
這樣的國家還覺得不錯 人人應該效法
那再來接下來的討論
※ 引述《lifefree (Isabella)》之銘言:
: 昨天晚上跟家父為了324的鎮暴警察事件又吵架了
: 我說
: 1. 學生們闖入行政院有錯,這是事實
: 2. 警政署出動鎮暴警察、隨意毆打是犯法的
: (這兩件事在邏輯上是獨立的吧!)
: 但家父一直跳針說「難道暴力闖入不應該被打嗎? 不鎮壓要怎麼驅離? 柔性勸說嗎?」
: 「美國人只要誤闖白宮就直接槍斃,學生闖入行政院沒有槍斃,台灣已經很仁慈了」
: 於是我直接把3月26日段宜康、管碧玲兩位立委質詢警政署署長、江宜樺等人的影片
: 寄給家父看
: 家父看完後只有一句話「這影片倒因為果! 學生不暴力闖入,又怎需要出動鎮暴警察?」
: 於是我放棄溝通了
: 後來家父又問了我一個問題
: 「你們只要不爽,就可以闖入行政院、立法院、反核四佔馬路,造成社會動盪,
: 那支持服貿、支持核四的人,是不是也只要闖進去這些地方,就贏了?
: 這樣兩方誰輸誰贏要怎麼拚? 誰是暴民誰就贏了嗎?
: 這樣社會怎有安寧的一天?
: 說甚麼公民不服從? 那正反兩方的公民都不服從,社會還有平靜的一天嗎? 」
: 家父問我的最後一大串問題
: 我還真不知道要怎麼回答.....
: 就像白色正義聯盟/白狼 vs 太陽花運動 兩對立方
: 如果兩方都要爭自己的主張是對的 那社會就大亂了 (家父的意思就是這樣)
: 最後家父說 應該要回歸到選舉
: 「如果你們看不慣國民黨,那就說服我2016投給國民黨,這才是民主。暴民哪是民主?」
: 阿咧,就民主制度已經失靈啦,根本獨裁了吧,體制內GG只好走體制外
: 恩...不過最後我沒有再辯了,聊到最後我也腦子充血 不太想再辯論了
: 再講下去也弄得父女之間氣氛很差
: (是說昨天這樣一辯,我爸已經極度不爽,看完段、管委員的質詢,他更不爽)
: 但我還是認真的想請問一下,針對家父後面提的問題,
: 「這樣下去台灣就變成:只要誰比較暴力、誰就贏了? 哪有這種道理」
: 要怎麼反駁呢? >"<
作者: ioiocala (cala)   2014-04-28 11:45:00
美國民眾有槍…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4-28 11:50:00
美國警察連欄超速都怕被持槍民眾開槍了= =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4-28 11:51:00
...為什麼每次這種時候就有人要拿美國出來講 要講可以講條件都一樣的嗎= =""
作者: saigxx (fuck up the poser)   2014-04-28 11:51:00
等台灣開放槍隻買賣再來跟美國比.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4-04-28 11:57:00
不用美國了,德國與法國,英國對無槍的滋事人士下手一樣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4-04-28 11:58:00
不手軟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4-04-28 12:00:00
抱歉 美國德國社會 法治非常嚴謹 不只台灣 亞洲人基本上太人治化不適合用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4-28 12:01:00
我想問滋事人士的行為背後原因是什麼?是為公眾利益還是自己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4-28 12:02:00
開心而已?現在是一群人 已經提出公眾利益的訴求 你還把他們當飆車族小屁孩來看= =類比還是拿條件一樣的啦~
作者: ben810514 (Benjamin)   2014-04-28 13:13:00
就是因為台灣民眾沒武器警察才拿警棍盾牌好嗎
作者: ben810514 (Benjamin)   2014-04-28 13:14:00
要不然早就對民眾狂射橡膠子彈了
作者: ioiocala (cala)   2014-04-28 14:11:00
美國執法過當是會國賠的…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4-28 14:29:00
拿警棍盾牌只能防衛 人民沒動手他可以打?你忘記水車了齁
作者: white777 (阿白)   2014-04-28 15:47:00
那是否在警察執法過當時 政府會出來承認賠償呢?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4-28 15:58:00
所以他們乾脆看著照片說找不到人Q_Q
作者: bacon1989 (攻城屍的悲歌)   2014-04-28 17:08:00
某些人在民眾被驅逐的時候就會拿美國出來擋
作者: bacon1989 (攻城屍的悲歌)   2014-04-28 17:09:00
然後被反駁說美國民主就是抗爭來的時候,就會說美國是美國 台灣是台灣 根本雙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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