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這之前,我認為死刑的存在必要是無庸置疑的,那時的我認為雖然冤獄無時無
刻都可能存在,但也認為貪生怕死是絕大多數人的天性,因此死刑確實是有嚇阻犯罪的作
用的,是以,我們不能因為少數幾件冤案就因噎廢食,認為死刑應該被廢除,如此將會導
致人們有"反正不會被判死刑"的苟且心理,從而犯下罪行。
但是鄭捷事件發生後,原本支持死刑的我,心裡的立場漸漸動搖了。但目前的我仍然不
支持廢死,只是立場變成介於"支持死刑"與"支持廢死"之間,變得非常矛盾。支持死刑的
理由,我上面已經說了一部分,剩下的部分,也被絕大多數支持死刑的人說過幾百遍,已
經不需要我再重複一遍,因此茲不贅述。於此便只對廢死的理由作說明。
死刑存廢是一個長期議題,並不是鄭捷事件發生後才有的,過份聚焦於鄭捷事件上沒
有意義。光因為鄭捷事件就認為死刑的存在是不可被質疑,恐怕過於武斷,因為並不是所
有被判死的罪犯都像鄭捷,一樣於犯行事實上幾乎毫無爭議。現在人輕忽了死刑這個措施
的嚴重性,因為死刑要剝奪的並不只是一個人的金錢這麼簡單而已,而是一條人命。你說
鄭捷罪該萬死,或許並沒有爭議,而且,我自己本身也認為他應該要被判死刑;但是鄭捷
事件沒有爭議,其他事件呢?你剝奪了鄭捷的生命,誰能保證你下次要剝奪的生命,是不是
其實是無辜的?或是有沒有超出他所應負的代價?被誣陷犯了小罪,如果失去的只是金錢,
那也就算了;但是被冤枉犯下了死罪,等到被處死了後才發現,命卻再也回不來。請弄清
楚,我們在討論的"死刑",不是單純像是"我今天早餐要吃什麼?"這種短期而對未來幾乎毫
無影響的決定,而是一個並不只存在於"鄭捷事件"的長期制度!但是許多人並沒有這樣的認
知,往往很輕易的就把"應該死刑"這句話說出口。
想得更深一點,無條件支持死刑,可能會造成司法腐敗與政府加劇墮落。遇到棘手的
問題,用一槍就能解決,可以堵住那些喊著殺罪犯的民眾的嘴,死掉的人也沒機會再繼續
喊冤,除了被處死的人的家屬以外,大家都能落得輕鬆,何樂而不為?權貴遇到眼中盯肉中
刺,想辦法讓他"以合法的方式"被一槍斃命,死無對證、乾淨溜溜,就像沈律師說的一樣
:"死刑之所以是問題不只是生命問題,而是死刑是「不面對問題」的最簡單的方式。",
為什麼?因為人死了,什麼問題也就都沒有了,根本無需面對。
就像當年被錯殺的江國慶,如果他的案件是發生在現在,若這時沒有廢死人士在做拉鋸,
我相信,他絕對會死得更快。因為只要他"認罪"的消息一出,就會被媒體大肆渲染報導,
而在媒體操弄下,網路的發達也會讓"殺江國慶還被害人公道"的聲音此起彼落,如此的社
會壓力,絕對會迫使法院加速把他判死。然後在某些人鍥而不捨的追查下,案情終於水落
石出,江國慶被證明是被冤枉的,可是諷刺的是,對於這個悲劇,那些當初在嘴砲的人卻
不必負半點責任,反正到時候話鋒一轉:"都是這該死的恐龍法官檢察官!枉殺了一個好人
!",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好像之前喊殺的人不是他們一樣。
總而言之,死刑確實能得到懲治兇手的目的,這點我認為毫無疑問;但不可否認的,
它也可能會傷害到更多無辜的人。死刑之所以被認為應該存在,是希望它能夠保護人;
但,若它非但無法保護足夠多的人,反而可能會傷害更多無辜的人,那它的存廢與否就不
得不被討論。
再想得更長遠一點(注意:以下即將說的本段話為個人見解,有去爬過我以前的學運文
的人,都能知道本人確實是中間選民,但是服貿事件讓我不得不對台灣現存的民主產生懷
疑。不同意我下面見解的人,看過就算了,請彼此互相尊重,不要亂貼標籤。說我綠跟說
我藍一樣都會讓我生氣。),一個國家沒有足夠正義且正確的司法審判制度,又讓一個漸漸
在走向專制的政府握有死刑這項殺人武器,如此持續下來,另一個"白色恐怖"時期或許不
久就會來臨了。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我想太多,可是如果政府變得愈來愈專制,我真的覺得
這是早晚的事。(本段涉及政治的敏感段落就此結束,呼......)
支持廢死的人並不是完全無法支持死刑的存在,只是他們認為,死刑的設置,必須要
有相對正義正確的司法制度作配合為前題。但是很不幸的,以台灣現今的司法制度,死刑
存廢註定要成為被討論的議題。
總而言之,死刑存廢於現在的台灣是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因為:
讓死刑存在,台灣現今的司法還沒完全準備好;但是廢除死刑,台灣人民的情感卻也
還沒準備好。
在此矛盾的衝突下,廢死的人能夠理解支持死刑的人的立場,也請支持死刑的人能夠
多理解廢死人士的想法,兩方在理念上都是希望社會變得更好,只是採取的方式不同罷了
。作為一個立場介於支持死刑與廢除死刑之間的人,希望兩方人都能互相尊重,彼此傾聽
、理性交流,如此共同努力之下,或許就能更快找到正確修改司法制度的方式,讓一套真
正能與死刑制度成功相輔相成的健全司法制度儘快被催生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