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死刑廢了,改成安樂死。
死刑是被動的,是強迫性的,
安樂死是主動的,是自願性的。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死亡,即使以任何形式,所以必然有人不願赴死。
但對於那些不願赴死的我們可以提供些許誘因
比如說,安樂死後器官可以拿出來拍賣(需要修法)
所得可以拿來補償被害人(表示悔意)
或是補助卑親屬升學就業(避免單親家庭造成的經濟問題)
也可拿來孝養父母,略盡綿薄孝道。
或者說,給他們一個有尊嚴的死法,不是在刑場被拖出去斃了~
而是在類似醫院的地方,和家人見完最後一面,交代遺言等等。
甚至可以讓囚犯自己執行自己的安樂死。
雖然我們不能強迫讓那些該死的人都去死,
但也請不要剝奪他們去死的權力,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