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騎車不太會打方向燈?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4-07-11 23:02:47
※ 引述《ridiculous ()》之銘言:
: 原PO台北人
: 目前大學剛畢業
: 最近開始工作了!!!
: 在工作場合遇到一些「新朋友」
: 幾乎99%都是女性
: 於是大家聊著聊著 聊到了交通工具問題
: 其中一個女生以下就都代稱A好了
: A:我會騎機車,不過我最不喜歡打方向燈了!!!
: (此時我超傻眼= = 心中默默覺得難怪車禍這麼多)
: 這時另一個女生馬上說:我也是耶!!!
: (當然我更傻眼了!很想糾正他們但是沒勇氣@@)
: 然後她們兩個就像找到同好一樣開心擊掌
: 我只能在心中覺得...天啊有事嗎?
: 然後
: A:我打方向燈都會閃神,而且我幹嘛讓別人知道我要去哪啊!
: (原PO心中只有無限...)
: 天啊~~~交通常識也太不足了吧!
: 雖然原PO沒有機車駕照
: 但是有小小練過,打方向燈是真的有點困難
: 所以我都不敢去考駕照
: 更不敢騎在路上= =
: 可是如果都決定要騎上路了
: 不是應該要顧慮一下自己還有別人的安全嗎?
: 想問問大家有打方向燈也會覺得困難的嗎?
: 會有人也不打方向燈的嗎???
: 真心建議無論如何 騎車要打方向燈啦!!!
: 補充
: 真的沒有要引戰男女!!!
: 我只是訝異怎麼會聽到這麼誇張的言論而已
: 然後希望大家告訴大家騎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 我不敢當面說因為還不熟怕日後工作見面尷尬
: 上來發文是想讓更多人能夠注意到這個問題
: 讓原本不打方向燈的人看到這篇文章下面的討論
: 會知道這樣是不對的而已...
: 拜託不要再戰男女了 原PO知錯了
: 如果等等回文方向真的偏太多
: 會自刪的.... 超級對不起大家!!!
怎麼覺得女孩版有些人渾身帶刺似的
一點敏感話題就張牙舞爪
原po只是想問問看板上的大家會不會這樣
那是不是女生比較可能出現這種現象罷了
為何不心平氣和的說出自己的見聞就好呢?
例如:
「我在南部常常遇到」(這是真的我老家在南部)
或是
「不會阿我好多朋友都不會這樣耶」
何以非得要冠個以偏概全來攻擊原po呢?
真要這樣的話
推文有人說她從來不會不打燈所以不要以偏概全
那只有你一人遵守你怎知其他人都有遵守呢?
這不也以偏概全了嗎?
還有以後板上也不能問說「請問女生會喜歡、會想要XXX嗎?」了
因為回文的人不能代表所有女性他怎麼能以偏概全呢?
總之要無限上鋼可以舉太多了
只是希望大家不要這麼激動
女孩版不是溫馨的地方嗎?
和氣生財
作者: curryhats (咖哩帽)   2014-07-11 23:06:00
有聽過馬路三寶嗎?就是從女生都XX的概念來的從某個以偏蓋全的觀念延伸成貶意的詞 誰會高興?
作者: Oopswoo (Oops)   2014-07-11 23:08:00
其實我一開始也沒想到以偏概全的意思
作者: girl2765 (可喜可賀)   2014-07-11 23:08:00
呃他原標題和原文確實滿。。現在都修過了,修得很圓融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4-07-11 23:08:00
我對這個詞完全沒感覺阿,因為我知道我不是就好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7-11 23:09:00
可能一開始以為是男生來發文要戰男女的吧所以就有人會回得嗆一點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4-07-11 23:10:00
我也以為,不過我看得出想表達什麼就是了
作者: mavis1201 (忘記了)   2014-07-11 23:13:00
原原po只是想表達他們公司女生的壞習慣一堆人就爆掉了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4-07-11 23:16:00
幫原原po拍拍
作者: kishiromi (YOHA)   2014-07-11 23:18:00
老實說,路上遇到的除了計程車,女生真的比較多...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4-07-11 23:19:00
我看到的也是這樣
作者: sujaya (雲 悅)   2014-07-11 23:21:00
推這篇
作者: j035p (水心)   2014-07-11 23:28:00
原原PO確實自己下標不當啊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4-07-11 23:31:00
其實那看也知道不是指全部女生吧..
作者: j035p (水心)   2014-07-11 23:34:00
我看不出來耶 (起뀩
作者: elsie710238 (fly)   2014-07-11 23:37:00
好吧 各人有各人看法
作者: j035p (水心)   2014-07-11 23:38:00
修文後才了解原原po只是用詞不精確,無歧視女性
作者: mommybo (貓咪貓)   2014-07-12 01:05:00
同意 我看過原文 沒什麼不妥的就只是聽到兩個女的可怕觀念他不認同 上來問而已 也要一直被糾正 原原PO也滿不錯的有些改成部分人想要的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4-07-12 01:35:00
推這篇
作者: Nakoruru (ナコルル come on ME!>w<)   2014-07-12 06:09:00
推這篇!我妹丟原文連結給我後,直覺反應就是回他「推文的一大堆有病……」。
作者: ridiculous   2014-07-12 09:03:00
謝謝懂我的原意的妳們!!!快哭了 ><
作者: yaokut ( )   2014-07-12 14:56:00
還好吧~ 正常來講要發文就要自己斟酌字眼跟內容限實生活中,用詞有誤~多的是在心中定義這人,而非直接指出這種方式會比較好嗎?
作者: XYXYXYXYX69 (醉翁之意不在酒)   2014-07-12 16:34:00
推 看到原文某些推文嚇一跳 原原po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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