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u0104 (yu)
2014-07-24 22:27:29在台灣薪資查詢網站key對前公司的評論
結果被這間公司的員工看到並且告訴前老闆
前老闆透過另一個同事傳話給我,說要對我提告!
問題我說的都是真的!!
現在該怎麼辦???
我現在非常緊張.........................
希望借助女孩板的人氣幫我想想辦法
http://ppt.cc/Zpi~
這是對前公司的評論
http://ppt.cc/Ztwr
這是前老闆的回覆
目前身上只有之前留下的薪水單據....
該怎麼辦....
作者:
medama ( )
2014-07-24 22:28:00不用怎麼辦
PO的玟只有我看到超小一張的嗎?!= =~完全不用看文字
作者: bonnielin7 2014-07-24 22:30:00
完全看不到文字…
作者: ufo147147f 2014-07-24 22:33:00
天書阿..
作者:
lafemme (doremi)
2014-07-24 22:33:00字好糊
作者:
rexsony (雷克斯索尼)
2014-07-24 22:42:00告只是公民的權力,不要被這個權力嚇到了擔心的部份,除非你指明到姓或是真的亂蓋一堆
作者: rx1342 (大老鼠小貓咪) 2014-07-24 22:44:00
如果是真的,他要是敗訴了換妳反告,他還多個法院認證
作者:
rexsony (雷克斯索尼)
2014-07-24 22:45:00不然,公司差還怕別人說?
作者:
mismily (米莉子)
2014-07-24 22:49:00如果屬實不用怕他,再想想有無其他證據
只有這樣的內容就要告... 有種慣老闆惱羞的感覺XDD
作者:
kappa1205 (原來我帳號像男生阿)
2014-07-24 22:52:00說的是實話你也沒寫什麼啊!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24 22:52:00他應該會用什麼有簽薪資保密條款吧!
作者:
kappa1205 (原來我帳號像男生阿)
2014-07-24 22:53:00你說他會挑撥離間,跟看監視器所以他不爽吧~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4-07-24 22:55:00"老闆會在員工間挑撥離間"??妳有辦法舉證嗎?不然被告這部份妳可能討不到什麼便宜!!能告的應該是誹謗...至於薪資除非有簽保密條款!!
作者:
FxAmber (Amber Rae)
2014-07-24 22:58:00幫高調
作者:
aidsai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
2014-07-24 23:00:00你親身經歷她勢要告啥.....到時就是法院認證的爛公司 XD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4-07-24 23:00:00想證明老間挑撥離間方法1.妳有錄音 2.其他員工舉證 1看來不可能 2妳要看公司的員工還有沒有打算繼續待,沒有打算待下去
作者:
kimky (-KIM-)
2014-07-24 23:01:00/老闆會在員工之間挑撥離間/<----這句惹毛老闆了吧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4-07-24 23:01:00的話比較有可能公正客觀的說出事實,不然可能對妳比較不利!!
作者:
kimky (-KIM-)
2014-07-24 23:02:00沒證據就只是在毀謗,這太主觀了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4-07-24 23:02:00法院是講證據不是講親身經歷的,不要被一些人誤導造成誤判情勢!!
作者:
david319 (黑色大衛貓..喵喵喵)
2014-07-24 23:03:00這個能夠告什麼? 毀謗罪嗎?建議你問問身邊法律系出身的朋友,個人覺得告不成
作者: Jiapie (小星) 2014-07-24 23:07:00
印象中試用期沒有勞健保是違法的耶~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4-07-24 23:07:00有空多跟妳已經離職的同事多聊聊最好聊到對方也對老闆不爽這樣比較有辦法策動對方幫妳作證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4-07-24 23:09:00感覺沒什麼好怕的 只能騙些不懂法律的人吧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4-07-24 23:09:00試用期無保勞健保雖是違法,但與妳誹謗他是兩碼子事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4-07-24 23:10:00最多就是妳用檢舉試用期未保勞健保與對方談條件!!誹謗雖然罪的不重,但留的是刑事案底,未保勞健保不會留刑事案底!!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4-07-24 23:12:00如果他真那麼差勁 你沒有誇大其辭 就不用怕我個人覺得刑事前科就像念書時記過一樣 不痛不癢的我從事法律工作快十年 被一堆人濫訴 前科表都兩面了 對生活也沒啥影響
作者:
cobal (孤獨的靈魂舞月光)
2014-07-24 23:16:00幫Ct730d推一個,原PO可以找Ct730d做一下法律諮詢!!
如果職業特殊有前科很麻煩吧?但不是有前科真的沒差~
作者: vicky2810 2014-07-24 23:17:00
他只是嚇你,如果你說的都真,最好歡迎他告,你還可反告
作者:
ffint (sa)
2014-07-24 23:19:00如果你有證據可以證明適用期沒加勞健保就先去檢舉他吧!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7-24 23:20:00妨害名譽根本不會有前科前科哪有這麼容易得的?
作者:
miawoods (井上小餅乾)
2014-07-24 23:20:00我們公司有過同網站 一樣的事~已回文了 不用怕啦
作者: carolwu18 2014-07-24 23:22:00
他也違法阿 告回去...好扯的待遇
作者:
segga (GJ)
2014-07-24 23:28:00有時間就陪他上法院 就當學經驗 把最糟的情況想好 沒辦法防守提告就想辦法攻擊對方沒有勞健保的事實
妳最下面那句對老闆和老闆娘的評論會有問題,因為挑撥離間不大是狀態的描述
作者:
Aquari (  ̄Д ̄)=o|▅▅▆▇▇◤)
2014-07-25 00:20:00棵棵 堂堂正正論公司還怕人告 ...
作者: a134 (barbie) 2014-07-25 00:26:00
年終$1000!!驚
作者:
longley (澳洲大袋鼠)
2014-07-25 00:44:00試用期無勞健保就已經違法 法律規定無所謂試用期
作者:
ttu0104 (yu)
2014-07-25 01:17:00我是原PO,沒有保密條款
作者:
ttu0104 (yu)
2014-07-25 01:55:00他們認識蘋果記者。一起喝酒玩樂的
作者: yorda (枯枝) 2014-07-25 09:37:00
不用太害怕..你最後一段不太客觀就是,寫事實根本不用心慌那負責人也只是恐嚇意味大,真要告他比妳還麻煩,最終和解機率很大
網站是匿名的話,不承認就好啦!老闆哪來的證據知道是妳寫的?不過這是小事妳不用想太多,說不定老闆只是嚇嚇妳的,這種公司ㄧ定很多不合法規,老闆還比較怕妳檢舉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4-07-25 11:07:00這有什麼好告的? 他違法在先啦 嚇嚇你的
作者:
asdfg (toma)
2014-07-25 11:36:00不知道他要告你什麼耶?屬實的話不需要擔心
作者:
montyui (宮玥涼野)
2014-07-25 19:07:00這慣老闆的嘴臉還真令人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