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iper (惡人終有惡人磨)》之銘言:
: 我自己是異性戀,
: 我女的~女性化打扮,我老公男的~陳志豪打扮(喂!)
: 我身邊有公開自己同性戀的只有2個,
: 兩個都男的,平常打扮也都是男生裝扮,偶爾來點粉紅色XD
: 交往的對象也都是男裝,沒有女裝(當然閨房情趣我就不知道了XDDD)
: 我跟我的朋友圈的想法是
: 同性戀應該就是男生喜歡男生、女生喜歡女生
: 所以在打扮上應該也是.....男生裝跟男生裝、女生裝跟女生裝
: 應該是這樣吧.....
: 但有時候在路上看到有些T,說實在的,不仔細看會以為他是男的
: 裝扮已經不是所謂的中性,而是真的男裝
: 我知道有的人是自我性別認同問題,
: 他覺得自己是生理女生心理男生所以她做男裝打扮甚至存錢準備變性
: 那像這樣的狀況下,這個人還是同性戀嗎???
: 再者,女生找一個男生裝扮當對象或男生找偽娘交往,
: 那這樣子的人也算同性戀嗎?
我一個好朋友小龍,因為他屬龍。
小龍他的生理結構是女生,
身分證字號是A2xxxxxxxx
他有女性生殖器官,有胸部,有月經,還會經痛!!
但是他天生就認定自己是男生
他在外面餐廳都去男生廁所
他交往對像都是甜美可愛的女生
小龍在我眼裡心底是一個異性戀
Not a T, or she,,, 我都用 He!
因為他認定自己是男生,而且他愛女生
他只是「性別認同障礙,GID」
對自己生殖性別的不認同這樣。
只要自己認同自己性別的異性相愛,
是異性戀。
自己認同自己性別的同性相愛,
是同性戀。
美國聯邦法官Michael J. McShane說過:「沒有任何合理由剝奪同性戀者的婚姻權利」。
:「我相信如果我們能從性別和性向來看待,這些原告和我們的家人沒有不同。」
"I believe that if we can look for a moment past gender and sexuality, we can
see in these plaintiffs nothing more or less than our own families"
*****支持婚姻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