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情殺案 跟廢死(文長二補)

作者: Lipius (Lipius)   2014-09-26 10:52:34
剛剛的推文可能講得太嚴厲了,希望這篇也算是自身經驗分享可以讓你感
覺好一些。
曾經的被害經驗會永遠影響著我們的生活、我們的個性形塑、我們的認事
觀點,這是沒有辦法擺脫的。說法律人必須超越自己去認事用法,並不是
要求我們要變成一個沒有情感情緒的冷血機器來看待所有案例,而是要我
們學著從宏觀角度的去看待法律理論,而不能只從個人的好惡道德作為評
價行為的唯一準繩。要跳脫個人情緒來看犯罪問題的時候,並非說我們就
非得清高超然,好像只能大度輕判、原諒加害人,因為當我們要談的是制
度層面的事情時,早就不是我們原不原諒個體的問題。
我在大概七、八歲的時後曾經被強制猥褻過。這件事影響了我好幾年的生
活。我也曾經歷過認為強暴犯都應該被關到死、都應該拖去刷雞雞的階段
,但年紀漸長,念法律的過程我要求自己要去看各種相關的理論分析,我
可以保留不贊同的權利,但不贊同的前提是我必須理解內容。當以法律人
自稱自許的時候,我們就應該要做到在研究法律議題的時,必須超越個人
喜好的去理解制度、理論和犯罪成因。
我不敢說我是一個百分百客觀的法律人(大概也沒哪個人敢說自己百分百客
觀理性,況且客觀性這個概念還值得存疑),但至少我覺得自己已經能從不
同角度去看待性犯罪。我不贊同一味的嚴刑峻法,我不支持白玫瑰運動所
持的理論和部分目標,但我贊同女性主義對於性侵害的理論,也認為我國
性侵害的法律規定還有很大的改變空間、實務上對於強制、意願的認定方
式也有疑義,性別權力不對等的問題仍然嚴重等等。
個人經驗絕非是不重要的,Personal is political,作為具有受害經驗的
法律人,更可以讓我們明白每個人的經驗都是重要的,可以在調查證據、
認定事實時多一些理解和多一分仔細,甚至成為鑽研理論的出發點,推動
修法的自我動力,但這跟只單用自己的經驗去評斷犯罪是不一樣的。例如
在看妨害性自主的案件的時候,即使被害人沒有推打抗拒高聲說不,我能
理解這不代表她就願意,她可能因為震驚、恐懼或各種壓力以至於在當下
無法作出反應,但如果只看法條會覺得她就是沒有說不、沒有違反意願,
能去看見這種法條規定和人心事實的落差,這是我的經驗能給我的助力。
其實正面的看待自己的受害經驗,把傷害化作動力,也是一種自我療傷的
方式。現在回頭去看自己的被害經驗,我沒什麼怨懟(當然也無法說我慶幸
曾經遇過這種事),我覺得這份經驗給了我很多負擔,但也給了我很多動力
,讓我有心去接觸一些一般法律人不見得有興趣的理論,也讓我在選擇研究
領域的時候比別人堅定,也更有決心。我現在的研究領域就是與性相關、與
女性有關的法律議題,沒有意外的話就要變成終身職志了。
你可以試著研究犯罪學、研究被害者心理修復的方法和理論,然後想想法律
制度在這一塊如何能變得更好,我們還能推動什麼配套讓制度完善。下一次
遇到你覺得很超然的人權討論時,就可以拿出來一起探討,我相信透過這樣
的過程,我們可以變得更堅強,更有力量。
作者: llplp (S.W.L.)   2014-09-26 10:57:00
推你~溫柔而堅定的論述~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9-26 10:59:00
推 說得真好
作者: onlylyon (鹿兒)   2014-09-26 11:04:00
推 溫柔又堅定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09-26 11:51:00
推,溫柔的論述
作者: zonnebloem (Zonne)   2014-09-26 16:35:00
作者: zvezda (star)   2014-09-27 01:02:00
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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