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公文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01 19:07:22
其實我覺得滿遺憾的
這件事情從一開始,屏東老農在屏東檢舉了幾次都沒下文
直到跨區台中報案,才揭發這起威脅全台灣人性命的荒謬食安風暴
為什麼?不就是屏東縣官商勾結嗎?
現在只不過是另一個官商勾結的證據冒出檯面,
結果很多人就在那邊推給衛福部
你想要什麼樣的真相?
國民黨都好壞
民進黨才是台灣的希望?
這不叫真相,這叫想像跟偏見
如果真的要改變台灣,不只要改變國民黨,也要改變民進黨。
沒有捷徑。
不然拘泥於這兩個右派政黨的老路的一天
台灣就是會照著過去的軌跡走下去
頂新也好,統一也好,遠通ETC也好。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藍綠同流合汙。
看到這種事情,不是叫你搖搖頭然後放棄任人宰割
而是站出來強烈要求改變。
老一輩芻狗當慣了,結果就是把台灣搞成這樣
你呢?
還在等著明君聖賢來指引你未來的道路嗎?
民主社會沒有這種偷懶的空間
※ 引述《Csir318 (mita)》之銘言:
: 看到了屏東衛生局的公文外泄事件還有八卦版的大家護航
: 我覺得有些人真的很不理性。
: 不管是電子公文或是email來的公文
: 有沒有加密 都不能把他列印然後用傳真的方式傳真過去。
: 之前剛到衛生所當約聘僱人員的時候覺得電子公文很威
: 於是把我sign 的章 拍照po fb上
: 結果我的主管立馬用很嚴肅的態度跟我說
: 我已經是廣義的公務員了,凡事都要謹慎小心
: 縱使我覺得我只是約聘僱護士而已。
: 如果要傳給對方,也是用發文的方式
: 就算公文上面寫的內容是請我去上課
: 也不能隨便傳給其他單位。
: 我相信稽查人員很辛苦,但是總是有老鼠屎讓一鍋粥爛光。
: 雖然我沒有受夠正規的公文訓練,但是基本的都在慢慢學習。
: 姐,你當了二十幾年的公職,你會不知道?
: 別傻了吧。
: 也請大家用心檢視他們的長官,而不是只看基層。
: 希望大家不要那麼健忘。
作者: vvus (不囧)   2014-11-01 19:14:00
中肯
作者: penny55 (-3-)   2014-11-01 19:15:00
我覺得 人民要先改變 不論哪黨都需要監督
作者: angel101 (Ann)   2014-11-01 19:17:00
中肯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11-01 19:20:00
一定是689抹黑拉 政治陷阱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4-11-01 19:33:00
推,外洩就外洩,在那邊扯什麼機密不機密,當別人沒收發過公文嗎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4-11-01 19:34:00
台灣政治M型化了啦
作者: since2013 (。省思)   2014-11-01 19:46:00
當過收發0.0/
作者: Doralice   2014-11-01 19:51:00
作者: pobby920 (ann_pig)   2014-11-01 19:58:00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4-11-01 19:58:00
作者: bsmile602 (La)   2014-11-01 20:08:00
中肯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11-01 20:09:00
官商勾結本來就沒分哪個黨 怎麼可能只收買KMT沒把兩黨都收買好 假油會這麼晚才爆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動)   2014-11-01 20:14:00
事實已經很明顯,藍綠都拿了好處,台灣人覺醒吧!戰鬥
作者: xxyxx (123)   2014-11-01 20:15:00
推,民主就是要靠自己,不是期待聖人出。
作者: catcatorz (夜小貓)   2014-11-01 20:19:00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4-11-01 20:38:00
作者: mizuirosyo (二律背反)   2014-11-01 20:38:00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1-01 20:50:00
民進黨沒趁勢將屏東縣長則被一番~和國民黨有啥兩樣
作者: waspie (曾為派)   2014-11-01 21:01:00
作者: psee (mine?)   2014-11-01 21:32:00
高調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11-01 22:17:00
我也覺得光看老農那件事,屏東縣政府跟頂新八成有官商勾結。但就事論事,今天即便一個公部門職員故意傳公文給頂新通風報信,現在的氛圍卻全推到縣長身上,是挺莫名其妙的。我的意思並不是縣長不用負責,即使這些小公務員不是他的人,但事情發生在他轄下,他就應該承擔責任而不是到處推諉,但這是「督導不周」之責,而非「指使下屬通風報信」的責任,好像很多人弄不清楚以時間點來看,我並不認為縣長或他的團隊當下對這件事是知情的,至於有沒有事後包庇,那又是另回事了
作者: snowcat (貓雪)   2014-11-01 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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