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之銘言:
: 不知道能不能在這邊討論,不行的話我再自刪
: 之前看過一篇支持廢死的文章,
: 雖然不完全認同,
: 但其中有兩個論點讓我印象蠻深的,大意是
: "在人命等價的情況下,沒有人有權利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 "殺人是犯法,國家殺人也是犯法,用犯罪的手段來懲罰罪犯是不應該的"
: (那篇文章說的很理性,只是我能力不足沒有辦法完全表達)
: 但是今天看完 BBC有關安樂死的紀錄片《死亡處方籤》
: 我產生了一點疑惑,
: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荷蘭、瑞士這兩個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
: 同意安樂死的合法化,
: 如果沒有人有權利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 那麼當那個人是自己呢?
: 人是否權利決定自己的生死,
: 又或者,
: 如果殺人是有罪的,
: 但殺的對象是自己的時候到底有沒有罪?
: P.S 沒有要戰廢死,
: 只是想知道已經廢死的國家,
: 是基於什麼樣的情況同意安樂死合法
(本文有大量自HIGH感觸、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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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安樂死合法的國家多半是先進國,
人從發現火焰開始,不斷地去改變自己的居住環境,
綜觀人類的科技史,可以說就是在跟自然之理對幹,
晚上也能如白天般亮、讓食物腐敗速度減緩、在天空飛的大鐵塊,
許多人相信我們終有一天能住在月球、相信未來人類一定能在科技幫助下無所不能。
一個少女如果得了重病短時間沒有起色、很快就會死去,
但如果是住在先進國家、我們有鼻胃管、人工臟器.......等等,
有可能向死神搶到了一些時間而活下來,
但、活下來並不代表一定能回復往日生活,
可能她變得殘破不堪、難以相信她曾經美麗過。
我們都希望"人定勝天"、希望人類的智慧最終可以戰勝一切,
可是看看那些在病床上的人們,那些已經有不少部分被死神拿去的人們:
他們無助、無力、無奈而不知道該何去何從,
他們已經奮鬥過了、掙扎過了,只是自然之理實在太過強大;
即使儀器與知識再怎麼先進,在死神的面前依然軟弱無力,
他們還沒有死、可是也無法好好活著,就這樣卡在生與死的隙間,
有一天於是他們累了、於是決定要回歸塵土好好休息,
他們拿回那些被死神拿去的部分,
做為一個完整的人,他們離開這個世界並展開未知的航程。
講中文: 醫療科技不是萬能的,讓人們半死不活真的好過死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