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91324 (不丹)
2014-11-17 20:16:53首先我為我過於激烈的言行道歉
因為看到原文底下不少抹黑其實字眼讓我過於激動了
接下來我要詳細解釋
1. 為什麼男生這麼做是沒有錯的
2. 為什麼我們充滿偏見
歡迎一起討論
我打個比方好了
如果一個人拿了一塊你正在吃的鹹酥雞 那這個人很靠北嗎?
答案是 要看那個人是誰
如果是陌生人 你當然會想WTF!!??
如果是沒那麼熟的朋友 你可能會有疙瘩
如果是很好的朋友 那你可能覺得這根本沒什麼
正是如此
其實我們在評斷一個人的時候 經常忽略的極大部分的資訊
我們並沒我們想像的這麼理性
今天男方對女方提出了一個多數人認為"噁心"的事情
難道男生就是有病?
事實上我們很可能只思考了整件事的10%而已
你了解平常男方的為人嗎?
你了解女方平常的為人嗎?
你了解他們的交情嗎? 他們的相處模式?
這些事情永遠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今天男生不是白癡
他會提出這種要求(還是很特殊的要求) 那肯定是經過綜合思考後的結果
認為我們的關係是 適合提出這種要求 而且 可能成功的
就像我們順手拿了好朋友的鹹酥雞
我們其實是靠著思考兩方交情 當時的情境 雙方個性人格....種種複雜因素
才支持我們做這個動作的
當然如果我們對於情勢判斷錯誤(拿了鹹酥雞後被討厭了 要求襪子後被當成變態)
我們要自己承受對方對於你的道德觀感
所以並非部分板友講的那樣
對女方提出自己的性癖或性要求 就是錯的
(這部分不只是"鹹酥雞理論"的因素 還可以做很深入的去性化的探討
但要講下去就太深奧 )
不然這世界上就沒有砲友了阿XDD 只要對別人提出打砲需求就會被當變態
所以 我不認為在原PO敘述的狀況下
男生對女生提出此要求是錯的
事實上男生的判斷也對了一半 女生一開始是接受的
只不過後來女生覺得不妥了 那女生完全有理拒絕這種要求
這是他們兩個的事了
作者:
cuc111495 (我是四四)
2014-11-17 20:35:00其實那篇你被噓成那樣甚至岔開話題我真的覺得蠻傻眼的,因為我不覺得你的論點有什麼問題,頂多就是最後結尾語氣有點酸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女方一開始有同意其實就不構成騷擾,後來女方不想繼續男方若堅持要求才構成騷擾,這也是你想表達的吧我也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要炮轟耶!女方來問拒絕的方法那就教她怎麼拒絕就好啦,為什麼要攻擊男方的特殊癖好這其實就是一種歧視,只是炮轟的人不覺得是所以一直否認而已總之這個社會還是充滿太多無意識的歧視,所以並不是真正的多元自由我是覺得S版主好像不太喜歡看到跟她相左的意見,因為不管是上任前或是昨天在你的文底下的表現都看得出來她就是不太想看到跟她不同的聲音,也試圖要取得其他版友的認同但事實就是一件事情本來就不可能只有一個面向,這世界上這麼多人一定會有人看到不同面向,就像你現在討論的東西還蠻期待你這篇文能得到多少認同,至少我覺得你說的東西並沒有錯如果今天我很好的異性朋友甚至是家人對我提出這種要求,我會拒絕他但我不會因此歧視他(如果他沒有繼續要求我的話)不曉得要到什麼時候人類才能真的學會尊重跟自己存在差異的他人而不帶著歧視的眼光這時候就很適合推一個:將心比心好嗎XD?你很勇敢啦!敢在這裡發表與眾不同的聲音~也很有風度願意就不當的語氣道歉,而且你討論的東西我這陣子也剛好有小小的在關注像是女生為什麼不能在夜店喝個爛醉男生卻可以的問題不過現實就是男女存在著天生的生理上差異,女生當然可以在夜店喝個爛醉但現在的社會就是這麼不安全又愛譴責受害者不檢點,所以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最好還是選擇在家喝---我最後跟男友討論出來的結論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17 20:57:00正常社交能力的人都知道這種行為會造成異性困擾拿吃塊鹹酥雞這等級沒禮貌的相比,個人覺得也太小了。況且這種東西拿去幹麻的也不難想像,有尊重對方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11-17 21:07:00你的意思是我很禮貌的問要不要當炮友就OK囉 XDX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17 21:17:00在你一竿子打翻整個女版的時候,你就在做那些異性戀對你做的事了
作者:
cuc111495 (我是四四)
2014-11-17 21:27:00n大並沒有說整個女版都恐同阿他只說對男方的特殊癖好批評的人跟恐同的人是差不多的不是嗎事實就是大多數的人不能接受男方的特殊癖好就說他變態啊問題是是不是變態不是這樣定義的吧!就像性騷擾也是要讓男生/女生感到不舒服或不悅才構成性騷擾阿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11-17 21:42:00我也認同這一篇 hiimlive那篇已經太過主觀認定
作者:
kanna ( ̄︶ ̄)
2014-11-17 23:28:00推,非主流的癖好有成千上萬種,只要不傷人不偷竊不觸法,實在沒什麼好批判,畢竟又沒人(或生物)受害
作者:
lylith (莉莉絲)
2014-11-17 23:40:00推這篇,清楚多了
作者:
cuc111495 (我是四四)
2014-11-18 00:21:00果然跟鄉民認真就輸了……你這麼認真的回了這篇結果應該沒幾個人想看= =
作者: pagl ( (^ε^)/ ) 2014-11-18 01:32:00
很難幫一個不認識的人 腦補考慮那麼多 一般人就是覺得噁心同志也是不斷提出理由讓大眾理解 才有今天 不如請有絲襪癖的男性出來說說 跟異性朋友要絲襪來性幻想的正當性吧
作者: disremember (我忘了) 2014-11-18 02:49:00
推
好啦 有誠意給推 不過下次記得因為情緒來就開地圖砲這樣只會讓戀物癖跟同性戀名聲更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