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領養代替購買我非常支持,
我巴不得希望每個毛小孩(有人可能看不慣這詞)都能有個家,
但是事實總是骨感的,
台灣的生命教育失敗、政府也不注重動保,
有些民眾只能咬牙投入本就不多的金錢時間去擔起在眾多社會議題中最小眾的動保,
但是再怎麼救也不可能光靠這幾個家庭收容所有貓狗,
所以才會希望有意願的民眾能盡量從收容所帶出,
合法狗舍再怎麼合法,也不能抹滅他們就是靠動物生育再販賣他們小孩賺錢的事實,
賣不出去的也是隨地一丟,再回到收容所等死。
不過說這麼多想買狗的人還是想買狗,OK,
轉個念頭至少牠有家了有個疼他的主人了,也算是個HE。
媽的拎杯最不爽的是養一養爽過了就不養的人啊!!
現在家裡有隻老貓被前主人用各種爛理由退回,
什麼會跟前輩打架(在這隻之前已經養了一隻貓,也是跟別人領養的),
好不容易勸主人再讓他們相處一陣子適應一下,
過了半年又說他要跟老公去中國不方便帶貓.......
結果貓就這樣被接回來,一個禮拜下來吃不到一碗飼料......
現在貓也大了很難送養,要自己收編的話又要家庭革命了orz
冬天了,帶個暖爐回家吧。
其實這篇是送養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CJaXdE7V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R0lasHGBc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4aILSQRXgc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4j6xcisyTA
※ 引述《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之銘言:
: 話說前陣子參加社大的課程,
: 有聽到台灣流浪狗救援協會的人提到
: 德國養狗的人需要通過考核,
: 包括領養狗的動機、有否照顧狗的經驗、家居空間、經濟情況等等,
: 通過審核者,需簽署接受動保義工隨時追蹤及審查犬隻生活狀況的法律文件。
: 在網路上找到居住在德國的人寫的文章
: 提到德國可以購買也可以領養小狗,
: 但是整個國家是完全沒有流浪狗的,下面節錄一小段
: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28014
: "德國為什麼沒有流浪狗?在一個除非犬隻身心重病,無法醫治的情況下
: 才准予將之安樂的國度,為什麼能夠每一隻狗都得到照顧?
: 為什麼沒有一隻狗需在路上徘徊乞食?為什麼在一個擁有八百萬狗口的國家
: 不須有捕犬隊的存在?為什麼如此眾多的狗口,卻無須為了控制數目而將之安樂?
: 動保法落實是因素之一:德國法律規定,棄犬者〈包括遷居而將犬隻留在原地者〉
: 需繳約台幣九十萬之罰款,嚴重虐待犬隻者可判至兩年之坐監徒刑。
: 德國法律賦與警察監督、糾察、取締虐待動物行為之權責;
: 比如即使只是發現犬隻被拴以鐵鍊,或關在溫度太低的房中,此係違犯法律,
: 即可偕同警察蒐證,立時提出控告"
: 當然也許會有人覺得國情不同
: 台灣的法律一向不會這麼嚴苛
: (德國棄養狗的人罰的比毒害全台灣人的食用油業者還重)
: 養狗這種事情好像也不應該限制得這麼嚴格
: 但我覺得如果真的尊重毛孩子的生命
: 那麼我們就應該更嚴謹地對待毛孩子的領養以及扶養
: 那麼即使毛孩子除了領養之外還有購買
: 但因為購買的金額夠高,所以養殖業者可以嚴謹人道的對待繁殖的犬隻
: 就可以有效減少虐待的情形發生
: 如果你必須花費更多的金錢才能擁有狗狗
: 也許你就會比較重視他的扶養跟生命
: 當然啦
: 很多外國很好的制度到了台灣就有可能變質
: 台灣人也很喜歡靠北說這麼貴我才不要買之類的貪小便宜心態
: 只是我真的很羨慕德國人
: 除了房價便宜,租房子權益受到保障之外
: 毛孩子也活得很開心
: 虧我們的憲法還是抄德國威瑪共和的
: 結果兩國人的生活差這麼多~
: ※ 引述《hopek (unirene)》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 : 我本身沒有養狗,但是我很喜歡狗,
: : 一開始也是覺得我以後要養狗就找合法犬舍買就好,也是想要特定品種
: : 但越去了解,甚至當了收容所的志工,接近毛孩子們,發現每一隻毛孩都超獨特!超可愛
: : !當少了一隻…我會不敢去想牠們怎麼了…
: : 當有人要來認養,我都會盡力介紹,幫他們評估需要的犬種,希望每隻毛孩都能有家……
: : 或許你覺得去犬舍買沒什麼大不了,但可不可以給牠們一個機會,去收容所看看,去接觸
: : 牠們,或許你會先找到你的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