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lasnow (呆)》之銘言:
: 重點是性騷擾這塊一直存在 起碼幾十年了 這不用出社會都知道..
: 代表台灣整體社會結構有問題 不論思想或制度
: 代表有弱勢長期被壓抑 不論性別 職位 職稱
: 而這些社運者接觸弱勢的頻率肯定比多數路人甲還要多
: 思緒上也是同理的
只節錄這段是因為這裡爭議最大
早期台灣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跟過去的父權思想跟制度有關聯,也是不受重視的議題
但從一些婦女、民間團體開始推動關於性騷擾、性侵害、性別平等相關議題時
代表台灣已逐漸重視這方面的問題並已立法執行。
自性騷擾防治法立法以來,至今約10年了
不否認現今社會仍存有過去的父權思想,
或是在上位者透過一些舉動彰顯自己的權利、控制欲
在這些加害者眼中可能只是小動作,不覺得如何
在實際的法規而言,就已經構成性騷擾
但對於一個受了高等教育,應該明辨是非的人來說
會不知道這些行為不可行嗎?
不曉得這樣的行為違法嗎?
仍要用過去的父權思想來幫他的行為開脫嗎?
很多人極力擺脫父權思想的枷鎖,又要將它套回去
就算他的長輩很多還有父權的想法
透過教育宣導,他不曉得這樣的行為是犯法,是錯的嗎?
就連幼稚園的小孩都知道不能隨便碰觸他人身體吧!
社運團體接觸更多的弱勢者卻無法同理,而做出相同的傷害舉動
更是應該被譴責
而不是用思想、制度問題來把這樣的行為問題淡化
當慾望凌駕於理智時,就不要怪罪於社會,請責備"個人"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