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明我的立場,
基本上和八卦這篇 #1KceDpij 差不多(經原作者同意轉錄代碼)
就不勞各位幫我分類是不是字己人了。
如果陳性騷觸法是不對的,這是大家都有的共識的話,
我想來聊聊幾件事:
1.在顏色正確的前提下是否做出和加害者相同的行為就可以接受?
例:「願意讓為廷襲胸嗎?」李富城問蔡英文
2.要不要原諒、要不要給犯罪者機會,我個人取向小周老師所說的「陰德值」,
有人因為這次事件對陳的陰德值一次清光所以不能接受他出來參選,甚至否定
他以前做過的所有事情;有人可能還保留了30分所以雖然認為他錯但願意給他機會。
不過這時對陳陰德值為0的那方就會說30的那方護航沒有是非,這種非黑即白
的二分法我個人覺得無助討論,大家覺得?
3.性騷擾乃至性侵犯的問題存在在已久,我們的社會法律也一直沒有更有效的解決辦法
其實我一直在等會不會有人針對「防止、改善」這點來作討論,
很可惜目前PTT對此的討論貌似是零(也有可能是我眼殘沒看到歡迎告知)。
如果我們光是譴責一個大家已經有共識的犯罪事實而忽略了進一步去討論社會
在對於性別平等的制度上如何防護並輔導受害者創傷等等的議題,我覺得很可惜。
4.另外,也看到性騷擾事件拿出來討論是對受害者的二度傷害的說法,
不知道對各位曾受過騷擾的女孩們是不是也有這種感覺?
我個人覺得看到有很多人願意在這邊說出當時的經歷及心情,
應該算是一種情感的宣洩,或許會幫助受傷的人可以不再這麼難受,
受到騷擾的當下若是可以大聲呼救、反擊更好,
請不要以為自己相貌身材不出眾就輕忽對自己的保護。
以上四點歡迎討論。要帶風向的要藉此機會出氣的就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