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之銘言:
: 你覺得男性性騷擾的構成要件
: 應該剃除貧乳、垂屁與醜女嗎?
: 男性會性騷擾通常是對第二特徵為目的的
: 奶大才會想摸
: 翹屁才會想摸
: 美女才會想上
: 但每每都會有不符合上述的女性無限上綱
: 甚至以此證明自己是美女、奶大、翹屁等心理
: 而使那些人誣告男性
: 是否需要更準確的限制才能符合公平正義呢?
單純回應 台灣法律有定義了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什麼是歧視、侮辱之言行,或造成使人心生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
意或冒犯之情境
基本上怎麼認定 就法官 及檢察官自由心證
簡單說一個案例
強者我同學 研究所剛畢業 因為受到教授的荼毒 身體走樣
為了身體健康 每天都在公園慢跑 因為是個肥仔 所以慢跑會喘也是正常的
每次慢跑都有一個阿婆叫很大聲
他以為是阿婆在尖叫紓壓不太在意
後來某天他就被警察GANK
警察表示有人報警
有個痴漢 邊喘氣邊跑向阿婆
阿婆心生畏怖 尖叫把他嚇跑
因為此項原因 警察希望他可以體諒阿婆
不要在公園慢跑 影響到阿婆的身心
後來他在公園就被水桶
所以絕對要小心性騷擾這件事
很多事情你覺得沒騷擾到對方
但是有的人感受跟你不一樣 又恰巧執法單位跟他有同感
你就有事
宅男最好盡量宅在家 減少自己誤觸法條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