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ki318 (KIKI)》之銘言:
: 求救>"<
: 我剛剛跟老闆提出離職後,說想做到2月底,
: 老闆要我做到2/17,後面的薪水就不給我,
: 還硬要我寫聲明是自願做到2/17,
: 我跟他說勞基法規定沒有這樣,但他現在生氣狀態中不聽我解釋。
: 我現在正在努力地找勞基法相關規定,
: 希望有這方面的高手幫忙指點,謝謝!!
: p.s. 辭職全程我有錄音,但不知道清不清楚
: 內文補充1.: 已有拿到年終
: 內文補充2: 我們公司無特休
不管是不是勞基法
你想問的就是怎麼凹老板給你過年的錢
貪小便宜...
你怎麼不檢討你自己
不過完年後再講呢?
任誰聽到你這樣講都會生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