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版怎麼變了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4-12 16:45:23
: 整個“公眾參與”頻道。儘管大多數人都認為,他們這樣做只是為了把三K黨拒之於
: 電視臺的門外,但是,克萊弗牧師認為,他們既然不是只取消一個節目,而是取消了
: 所有的該頻道的節目,這樣,在限制言論方式的“內容中性”這一條上,大概就可以
: 說得過去了。於是,1988年6月16日,堪薩斯市的市議會以9比2通過決議,授權電視
: 公司乾脆關閉這一頻道。
:   兩張反對票之中的一張,是來自一名54歲的女議員。投出這一票,她經過一番特
: 別認真的考慮,因為她是一個黑人。她說,“我憎恨他們(三K黨)的某些作為和某些
: 言論,但是我不憎恨這些人……我認為應該從教育中學習,不應該抑止任何聲音。從
: 最反面的人那裡我也學到過東西。我可以不贊成某一觀點,但是這並不意味著這一觀
: 點就不應該發表,或者說,我就不應該去聽。我相信正確的觀點最後終會被大家所接
: 受。”
該女議員是非裔美籍人士又如何
假如她是在接近白人社群的環境中長大
她應該很難確切體會那些被壓迫的黑人心情與悲慘
再者,成為議員,
其身分背景和社會經濟地位中下階層的黑人有所差異
受到的歧視程度應該不若非議員身分的黑人嚴重
只看膚色就認定「表達與膚色相反立場的話語,即為中肯的表現」
這也是很詭異的連結
這是對於身分提出的疑義
至於其發言內容,拿到現代許多學科研究也是有不少值得反駁的論點
首先是「真理越辯越明」,
根據許多理論,「真理」最後是被有「話語權」的人所把持
因為他們說的話才會被大眾聽到
「有話語權」等於「真理」,似乎有違常理
再者,「任何不同立場的意見都值得被包容」,
這論點應該是架構在無侵害他人之真實惡意原則之下
譬如共同追求某個或許有利於社會大眾的言論
假如發言者知道該言論有可能侵害許多人的權益
而且該言論也只是以追求少數人利益為目標
那麼該立場的意見便應該被阻擋
明知行為侵害他人自由,便不應成為自身自由允許的範圍
所以該議員是過度放大了人對於言論的判斷能力
而輕忽了「產生言論者可能擁有的要件」,
以及並非所有人對於自身作為都具有相當意識
(說白點,盲從的人比想像的多)
也因為她自己握有話語權,便認為每一個人都像她一般
說的話可以讓任何人都聽得見,甚至採納。
因此有時候採用故事的時候
其實要想想故事的價值
以及其論述的內容是否有漏洞.......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5-04-12 16:47:00
收錄 PTT 歷史: 2015 女版變了事件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6:48:00
最後ㄧ段推。血淋淋的現實正在上演啊
作者: hsin8620 (小脆)   2015-04-12 16:48:00
尷尬啊他XD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15-04-12 16:54:00
所以不要輕易吊書袋就是這樣..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4-12 16:56:00
表達與膚色相反立場的話語,即為中肯的表現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6:56:00
如果任何立場都值得被包容,那污辱人的為何不能不能被包容?為何羞辱人,可能會被告,不就是證明言論並非都值得被包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5-04-12 16:57:00
這在法庭上常常發生 女法官對女性往往更苛刻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6:57:00
容了嗎? @@
作者: treuno (悠久的永遠)   2015-04-12 16:58:00
持相反意見就是正確XD
作者: yaokut ( )   2015-04-12 17:01:00
哈 我知道啦~ 只是推太慢了,在反問那個說回文會被捅的 XD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5-04-12 18:23:00
哎呀您真認真 看到那些引用一大串自己說不出來為啥要引用的都懶得理
作者: onlybubble (神鬼之肥宅大帝)   2015-04-12 18:48:00
妳先檢查自己論述的價值先只能說,不及格
作者: hsin8620 (小脆)   2015-04-12 19:00:00
請問o大,哪部分不及格呢?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2 19:32:00
這人只是想嘴 別篇也類似推文 h大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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