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Lotso0217: 不支持,這樣錢多的根本沒在怕,爽到那些狗男女 05/14 18:45
覺得可以用另一個面向思考:
這樣或許能使「金錢」再也不是擇偶的條件之一
如果要選擇有錢的配偶
便要額外負擔婚後的這種不確定性
可能對方不愛了,灑完錢就走
拿對方再也沒有任何辦法
看自己願意花多少錢做這筆「買賣」了
也因此多出這樣的風險
「富」,可能再也不是一種吸引力
反倒是一種推力
更能讓被金錢沖昏頭的男女
可以停下腳步思考自己是否真心喜歡對方
或者是否喜歡到可以拿自己的青春歲月和身體交換金錢
如果提倡真正的愛情
我覺得通姦除罪化,未必不是一種促進的方式
反而通姦罪刑化
比較像是一種上層階級對於下層階級的箝制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15-05-14 18:59:00不同角度的思考 推
變成負債 像欠銀行錢那樣 要自動轉帳給對方(理想是這樣
作者: Doralice 2015-05-14 19:09:00
一堆養不起的一樣會外遇啊! 付不出錢給小三養只好小孩
作者: Doralice 2015-05-14 19:10:00
沒錢又外遇一樣要付撫養費,對原本家庭影響更大吧
可是可是 我覺得如果像破產那樣還滿嚴重的呢錢賠不出來就去抵押東西來借 要不然就申請破產 然後接著走跟破產一樣的路
humm那是個不好的案例 但應該想的是為什麼我們無法對破產的人追討明明就有的資產走破產本身沒有問題 問題在於為什麼難以執行我是支持除罪然後加重民法的啦
對追討錢這回事完全沒信心 到時追不到錢 還不是又訴訟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14 19:22:00如果為了討錢可以讓刑法介入 那以後所有和債務相關的民
作者:
eternia0920 (æˆ‘ä¸æœƒç”¨æ°´çƒ( ̄□ ̄||)a)
2015-05-14 19:22:00你想太多XD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5-14 19:28:00推z大 如果為了討錢而入罪 那是不是也該立個欠錢不還罪為什麼需要特別保護夫妻間被背叛的金錢賠償?
因為有小孩吧 讓人進入婚姻前先三思 要想玩就不要結婚
為何大家都把婚姻停留在男歡女愛 不歡不愛就可以散一散那小孩呢
作者:
d78315 (d78315)
2015-05-14 19:33:00支持除罪化
離婚了小孩扶養責任一樣還是在好嗎...又不是直接不見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14 19:33:00為了小孩所以就動用國家力量強制履行婚姻 這不也算是另一種囚禁嗎?
小孩參與了我一部分的人生 但不會讓他左右我的選擇 至少在要不要繼續維持婚姻應該是兩個人間的選擇
或許小孩的人生中需要爸爸媽媽,但是爸媽之間的事是他們的事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14 19:44:00可以用民事告對方侵犯配偶權 一樣可以賠償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5-14 19:51:00不是每對夫妻都打算生小孩啊 再者為了不要家庭破碎害小孩傷心而用刑法鉗制很奇怪…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5-15 02:10:00好!那就找錢多會外遇的!當作中樂透
樓上,看看國外一堆嫁男星後離婚爽領錢的…真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