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或其家屬因為收到侵害,當然會想討公道,非常合理。
嫌犯家屬也會被社會大眾強烈的批判。
因為我們不是嫌犯或被害者,以第三者角度來看會比較理性。
雖然這樣說很對不起被害人。
但法律上來說,如果嫌犯已經是成年人,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管嫌犯父母,小孩還是兄弟姊妹,其實都是無辜的。
但是在台灣社會,只要是嫌犯家屬,都是原罪,人人都有罪。
被害人家人恨不得把嫌犯家人抓出來毒打,當然也能夠理解。
如果真的找嫌犯家屬出氣,正義算是伸張嗎?
就算嫌犯家屬被打得半死,但嫌犯依舊沒有悔意,被害人家屬會開心嗎?
真正該死的是嫌犯,嫌犯才是唯一需要收到法律制裁的人。
在台灣"罪不及家人"似乎是難以實現的話,像鄭捷父母弟弟,或是陳進興妻子小孩。
都因為受不了輿論壓力,而躲起來。
但我們又能說甚麼呢?畢竟嫌犯是他們最親的人,一輩子都脫離不了關係。
嫌犯家屬一輩子都會收到異樣的眼光。但被害人的傷痛一輩子也難以抹滅。
※ 引述《retsuya001 (強強/晴晴)》之銘言:
: 起因是這篇新聞: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3/615551/
: 我自己是認為網友不該這樣做,這小女孩沒做什麼事。
: 但也就是僅此而已了,完全無法對這小女孩起任何同情心。
: 加害人明明自己也有小孩,卻可以毫不在乎的去殺害別人的小孩…
: 只要一想到加害人在破壞別人的幸福之後,還可以回家享天倫之樂就令人作嘔…
: 有些人對於加害人的小孩可能無法正常去上學就感到非常痛心,
: 但是那個女孩呢?她連活在這世上的機會都被剝奪了,誰來可憐她?
: 還有人拿陳進興的小孩來當例子,說白冰冰憑甚麼靠腰他的小孩該不該得到照顧。
: 但是,捫心自問,如果處在被害人家屬的立場,
: 難道真的可以眼睜睜看著加害人的家屬安穩過日子嗎?
: 加害人家屬無辜受牽連,那麼被害人和其家屬是不是也是無辜受牽連呢?
: 雖然深知這小女孩什麼也沒做,但就是無法同情…
: 是我比較冷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