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世界的死刑存廢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06-01 14:23:04
※ 引述《bukkake0103 (顏舍小品)》之銘言:
: ※ 引述《yyaa (yaya)》之銘言:
: : 支持死刑也好
: : 支持廢除死刑也好
: : 我相信兩者的共同點都是希望我們的社會更好
: : 但我覺得現在很多的論點與意見都不再只是支持或廢除死刑而已!
: : 在社會中,我們常常會遇到和我們意見相左的人,這時候想要協調,想要溝通,甚至是
: 忽
: : 視對方的意見都可以,但大家都知道就是不能用暴力解決事情!
: : 那為什麼有些支持死刑的人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人出來鞭?
: : 我說的「鞭」絕對不只是辯論或是爭辯,出現很多的是詛咒與恐嚇!
: : 現今台灣並沒有廢除死刑,現行的制度下我也不認為應該倉惶廢除。但這不代表我可以
: 咒
: : 罵甚至恐嚇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吧?
: : 網路上出現很多詛咒、恐嚇的言論,老實說我認為這樣的行為並沒有讓我覺得這社會更
: 溫
: : 暖,即使這些咒罵是出自於對受害者的憐憫之心,然而我認為此憐憫之心,不應該成為
: 有
: : 權力咒罵任何無辜之人去死的言論。
: 對於死刑,支持也好反對也好
: 都是一種個人的選擇,我比較不能接受的是網路或現實生活上很多人很愛說的「殺人償命
: 天經地義」或「一命還一命」的說法
: 生命是沒辦法相提並論的,從來就不應該有一命還一命這種講法,比如說私行拘禁罪好了
: ,加害人被判刑並不是用他的自由來「還」他所侵害的被害人之自由
: 刑罰在理論上應該是要偏向預防及教化功能,應報(報復)的功能則應該儘量淡化
: 個人認為刑罰的應報功能只是為了滿足社會大眾或被害人的情緒反應而已,實質層面上無
: 異於「我看這個人不順眼或我恨他傷害我,所以請法律狠狠教訓他讓我心裡平衡一點」
: 這種利用法律跟政府報復對方的想法,跟你找一個流氓幫你教訓對方有什麼兩樣嗎?只是
: 你找的是有牌而且權力超級大的流氓罷了
: 這根本不是法律應該做的事,就算對方被判刑你心裡會爽,也只是附加的結果,不應該是
: 法律存在的目的
: 所以,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嗎?
: 印度不久前才有政府官員級的人物講出性侵害被害人應該要為自己被侵害負責(比如說穿
: 著清涼之類),也許在不少印度人心中,這種說法也是「天經地義」,在中東,通姦者被
: 亂石砸死也是「天經地義」
: 可是我們能接受這些天經地義嗎?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上面舉的例子叫天經地義,而認為它
: 們是可笑而且毫無理由的話,那同樣的,你也不應該認為殺人償命是「必然」且「無可置
: 疑」的存在
: 在這種重大刑案發生的當下,我們從來就不缺少高喊正義、公理、天經地義的熱血鄉民
: 問題是,所謂的正義、公理、天經地義到底是什麼?
: 除了情緒上的報復心態以外,這些口號跟理由其實非常空泛,基本上跟「恁北看你不順眼
: 」差不多
: 你可以跟我說死刑犯無教化可能或死刑具有非常強大的預防功能,這些理由是兩方人馬可
: 以認真討論並且進行數據攻防的戰場
: 但只要有一方認為如何如何是「天經地義」或「真理」的話,基本上根本不用溝通了,因
: 為死刑存在與否已經變成一種信仰而非單純的法律或政策,而信仰是無法理性溝通的
: 另外,我也滿討厭說什麼「只有被害人與其家屬可以決定死刑與否」、「你先去說服被害
: 人家屬吧」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 依照這種講法,法官根本不用判案了,因為法官無論如何都不會是被害人或其家屬(真的
: 是還要回避的),也只有被害人或其家屬可以當立法委員了
: 如果今天90%的公然侮辱被害人都覺得公然侮辱應該判刑10年以上,依照上述思考邏輯,
: 其他人都不用置喙了,就依照被害人的講法好了,難道大家會覺得這種想法合理嗎?
: 法律是政策的一環,政策確實是要考慮當事者的想法,但當事者的想法並不是唯一的依歸
: 我無法理解這些人是在怎樣的想法下講出這些話,老實說真的滿不負責任的
: 總之最近看了很多討論,深深覺得要求群眾理性果然滿困難的,不管哪方都是啦
講這些話都是屁話
死刑或者其他刑罰的存在
不論民主國家或專制政權
都是當地居民文化的反映
也就是說
當歐洲人發展商業
形成資本主義
他們在十六世紀開始就有了
注重個人財產權的法律
延伸而來的則是遺產權的法律
再經由宗教改革與一連串的政治改革
最終形成現代的新興宗教
人本主義或人文主義
講究重視個人權益
進而帶動廢死運動
這一點和中國或者東方文化的基點
完全不同
東方文化建築在四海之內皆王土
中國 韓國 日本 皆是如此
我是天子
拎北是天神授權管你們這些賤人
貴族權力是老子授予
你家土地是老子借你
你的賤命是拎北讓你
本來宋代之前
中國還有一些人文主義的影子
可惜
大元統治中國後
這種拎北皇帝掌控生命財產的觀念
即使到了明代朱氏
一樣沒改
更別提清代愛新覺羅
根本像元代蒙古人一樣
把你當成奴隸
既然我們都是奴隸
怎麼會想到什麼請主子尊重一下
我也是有人權
賣假了啦
至於民國
兩個民國在兩岸
大的那個不會寫人權
小的這個是這二十年才開始學寫人權
更別提還常常寫錯
上位者常寫成人犬 人勸 人圈
把你當狗教
把你當孩勸
把你財產圈
所以你知道了吧
這是一篇專文說人權的
廢文
希望對你沒有建議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5-06-01 14:27:00
廢死刑講的不單是人權 而是現代化國家的授權結構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5-06-01 14:31:00
你認真了就說這是廢文
作者: sherbet   2015-06-01 14:35:00
好好笑XDDD
作者: monica0812 (燒烤芋頭)   2015-06-01 15:10:00
好像有點道理XDDDD
作者: allenh0728 (allen)   2015-06-01 15:34:00
推法律跟當地的文化有關 而人權其實要當廢死的理由也不適當
作者: xerady (哎!)   2015-06-01 16:43:00
我覺得他講的不會屁啊…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1 19:42:00
有講出文化形成只好給推了~不同文化硬要套用只會四不像...
作者: altecsrs (comarin)   2015-06-01 20:18:00
太理性的法律只會變成操作工具,又不是沒看過黑心律師,法律會找方法的就是贏家,還需要法律幹嘛?國外加入陪審團,融入些人性,倒還比較符合人民需要法律的初衷
作者: wanderwolf   2015-06-02 03:22:00
法律融入人性就不是法律 造成的禍害你根本無法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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