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世界的死刑存廢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5-06-02 01:04:02
: 噓 qkeeptalk123: 文化有可以保存的 也有不應保存的 裹小腳是不是文化 06/02 00:08
: → qkeeptalk123: 非洲部落行割禮 或是古時候初夜權 這些是不是文化? 06/02 00:09
: → qkeeptalk123: 我幾乎快要可以想像當年廢除裹小腳的先驅們是怎樣 06/02 00:09
: → qkeeptalk123: 受到反對方用"文化霸權" "文化歧視"的藉口抨擊 06/02 00:10
是的
所以哪些文明該保存、哪些文明不該保存
這不就是很值得深究的議題了嗎
也因為這個議題很深入
因此直接代入死刑是否文明
這點不覺得過於簡約了些?
或者說
已經有點抽換觀念了
妳提到的這兩點文化或許當初有它的存在意義
但後來成為侵害「無辜者」的理由
當然便是值得檢討的「陋俗」
綁小腳更不用講了
為了美觀卻侵害人身健康
甚至違反個人對於身體的自主意願
但「死刑」是嗎?
「死刑」的執行是否真真確卻代表著不文明
都是還未定論的事情
甚至我也不認為廢死的國家只是覺得「野蠻」所以廢除死刑
那麼為何直接幫死刑扣上一頂「不文明」的大帽子呢?
假如說因為支持群眾有了情緒性發言所以感覺死刑很不理性
那麼到底是群眾不理性還是「死刑」本身不理性?
很多支持廢死者的理由卻是「歐洲已開發國家都已廢死」
這樣不是一種「崇拜」的行為嗎?
為何「歐洲已開發國家」廢死,我們就要跟進呢?
那麼如果那天歐洲國家開車全部改成右駕
是否也可以使用同樣理由,要求國內道路改成右駕?
作者: aa0810 (bbcallll)   2015-06-02 01:44:00
作者: fu6iou (fu6iou)   2015-06-02 01:53:00
光"正義、文明、理性"的定義,就很有得吵,各執己見
作者: tangdudu (tangdudu)   2015-06-02 02:15:00
邏輯清晰
作者: wak (默艾)   2015-06-02 02:34:00
歐洲已開發國家廢死 不等於執行廢死就是已開發國家不然幼稚園女孩穿上高根鞋就等於女人嗎他們的法律開發到什麼境界 司法正義公平到什麼程度台灣可以讓毒油商人在街上趴趴造 有那素質和人談廢死嗎台灣司法不佳 對重刑犯的懲戒最重就是死刑 這是法令若要改掉這法令 那取而代之的刑責是什麼 有社會共識了嗎沒有配套就在那裡嘰嘰歪歪 這種狀況喊廢死爭人權不過就是一種偽善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5-06-02 04:21:00
台灣人要談廢死還久的很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6-02 06:51:00
推妳。但澄清一點,歐洲除了英國左駕,其他都右駕喔可舉歐洲愛吃兔肉、馬肉為例子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6-02 09:26:00
推這篇和wak。u大好像誤會左右駕的意思,不是指靠左或靠右行駛,而是指駕駛座在哪邊。(雖然s大寫的很容易讓人誤會XD 右駕應該是靠左行駛,左駕靠右這樣。)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06-02 09:40:00
推 "因為國外歐洲怎樣怎樣所以我們也要跟進"的盲從概念超難說服人的!要說服人也要加一點思考吧
作者: qqq6661211 (fish)   2015-06-02 12:23:00
一命償一命+毒打鞭刑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3:47:00
樓上知道新加坡的死刑犯是不會鞭刑的嗎?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51:00
支持廢死也不見得就是說"現在"、"立馬"就要廢死吧 就是要朝那方向前進而已 畢竟現在連要朝哪個方向都還搞不定 在我看來 有些人其實也支持廢死 只是認為時機還沒到 這樣也不用不准別人"談論"廢死吧? 好像談了就會實現一樣 是大家對行政效率的認知差距太大嗎?我通常發言都是站在廢死這邊 也很愛談論這件事 但我完全不贊成現在立即廢死 光是網路上一堆口出惡言的網友 會把廢死理解成什麼樣讓他們為非作歹的理由 就不敢想像了前句的"理由"要改成"藉口"另外 大家以後最好要呼籲台灣企業主學習歐美企業給勞工較優渥的薪資福利時 可能也要再多講一些理由了~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24:00
我們是因為國外高薪所以再吵加薪的嗎?那難道老闆不會說落後國家薪水都很低,所以我們要學他們嗎?勞工吵加薪是因為本國薪資倒退16年了好嗎!老闆明明有賺錢卻不願跟勞工分享,根本就是在侵害勞工權益,這跟國外如何根本沒關係好嗎!而且主要在講的還是大家的基本權益,侵犯了另一人的權益就是該吐出來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27:00
好吧 或許不是所有爭取加薪的人都是 但很多就是說你看啦歐洲都多少 我們才多少 僅針對他們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28:00
怎有人不會用自己腦袋思考,只會學別人怎做就怎做咧...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30:00
但加薪還有人可以跟外國無關 但要加到多少 那個數字為何可能更難有人可以不提國外是多少.什麼水準了況若歐美也是同樣倒退16年呢?台灣人還會講要加薪嗎?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32:00
提國外那是因為明明經濟成長率跟國外比就不差,如果我們經濟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32:00
不過說這麼多 我也完全不支持歐洲怎樣台灣就要怎樣XD 我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33:00
在廢死這邊也和是歐洲沒什麼關係 純粹認同一件事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33:00
給啊?就是比過,明明像國外有賺錢,但國外可以加薪到大家薪資那麼高,為什麼差不多狀況台灣卻是倒退?要比當然要有個基準,但不是不去理解後面原因,就直接說要加薪的好嗎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35:00
國外?你說大家是跟國外比 還是特愛挑歐美先進國來比?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35:00
如果國外薪資倒退16,但台灣經濟是成長的,當然還是要求加啊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36:00
在某些國家 情況是更嚴重的 但大家不會去提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38:00
所以要去看後面的基本條件是否一致不是亂比啊~就像你不可能拿賣吃的價錢去跟房價比吧~這樣的比法有意義嗎?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40:00
基本條件喔...那像公司規模可以嗎?像產品淨額可以嗎? 台灣公司在這兩個部分 基本上都遠小和低於歐美國家的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42:00
所以現在有要求要加到跟國外薪資一樣了嗎?請問是多少?說出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43:00
但卻比較接近我們不想提的那些"落後國家"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43:00
來聽聽的啊~看這數字合不合理啊~現在大家在吵的是基薪22K,根本比不上通膨,快要無法負擔基本生活,但老闆卻是名車一輛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44:00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吵說要加到跟國外一樣 只知道我常看到有人在提同樣的工作美國多少 德國多少 日本多少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46:00
換一輛,這樣合理嗎?壓榨別人得利者不用吐一點出來嗎?你當然不知道啊~你根本只看表面完全沒去理解背後意義...= =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47:00
你好像不知道我針對的是什麼"爭取加薪"這件事情當然OK 我就只是在跟你說現在很多人(當然啦 ***不是你***)他的邏輯就是外國怎樣他看了好羨慕也想要 就這樣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48:00
我還真的不知道耶~可以接受侵犯被害者人權來維護加害者人權的想法,我真的無法理解他們腦袋在想什麼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49:00
如果我可以接受他侵犯受害者人權 我還把他抓起來幹嘛呢還有 人生下來就有人權 也不用誰去維護 如果你不承認這樣的想法 哪天一樣會有另一群人會來決定你配不配享有人權你現在覺得有人殺人 你沒殺 你比他高級 要來決定他有沒有人權 哪天也會有人覺得 他認真讀書成績好 想來決定成績比他差的你有沒有人權 在哪天也會有人覺得他賺比你多錢 想來決定你這個在競爭中輸他的人有沒有人權 沒完沒了你想比高級?比誰表現得比較好? 永遠都會有人在你之上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54:00
所以咧?進到哪個文化遵循那個文化有問題嗎?不然你去新加坡吐口香糖看看?跟他大喊你有人權,你不能罰我這樣?看新加坡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55:00
文化是可以改變的 現在就是在尋求改變 進步 事實上也沒有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56:00
政府會不會鳥你...你犯了當地的法就是依當地的法處理,你不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56:00
哪個國家一開始就尊重人權的 過去一樣是地主操控奴隸的人權阿 法律可以修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57:00
原來這叫搗亂 那全世界有很多人都做過這樣的事 應該OK吧尤其推動修法的人整天都是在搗亂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58:00
法律當然可以修啊~但是要合情合理且大家同意啊!不是你要求啥大家都要配合你啊...不然大家都來要求通過每人月薪100萬你說好不好?這比廢死對社會有用多了~但根本就是來亂社會的啊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8:59:00
哦~我當然也沒要求大家都配合我 我只是在發表意見其實我也沒那個權力吧 也做不到讓大家配合我呀XD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8:59:00
所以大家不會想去推這樣的法啊~所以要考慮當時環境來改善什麼事,而不是一開始就先開個莫名其妙的議題..我就支持司改啊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9:01:00
總之 廢死團體就是支持某個理念的團體 不用把他想得太厲害 它沒那麼大權力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2 19:02:00
推用完了Q.Q...問題廢死的理念基礎太薄弱了...這樣的理念有點像走火入魔...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5-06-02 21:38:00
推 邏輯清楚 這才是正確的推論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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