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5-06-04 15:03:32我覺得廢死講冤獄什麼的好像都離大家太遠
所以很多人會覺得那是在打高空
那我們現在來做一個很簡單的選擇:
假設現在你的面前有 A
不相信政府和司法不會誤判 為什麼可以相信政府的終身監禁不會有問題?
作者: sca133 2015-06-04 15:14:00
沒犯罪政府要殺他當然要抗議 你就只有兩分法?怎不說殺a然後b活 不殺a的話b死?你為了現行犯的人權 犧牲無辜的b這樣好嗎?大家不就因為配套措施不好才反對廢死不是嗎?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5:15:00只有1%的話就是100個a跟1個b100個a就算最後只放走10個 危險性還是很大b沒犯法的話自然幫他找證據阻止政府違法
假設那個b是你自己,樓上各位會怎麼選呢誰幫b想辦法?你嗎?難道不會有時候b突然就死了,結果也沒多少人知道嗎除非自己就是當事人b,不然把無辜者的人權丟地上踩這種事誰都做得出來,不知道板上多少人為了鄭性澤找證據還是抗議的?少之又少吧果然用說的都很容易啊,哪天自己被放在這個處境,有誰會這麼大愛嗎?我是不信啦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6-04 15:29:00這篇的例子好爛 b沒事幹嘛要陪a死
你現在講的是買一送一的概念,我還不知道原來要集滿兩個人才能判死刑最高刑罰是死刑 法官可以判無期 但最高刑罰是無期 法官可以判死刑嗎又不是有死刑就都要判死刑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4 15:47:00
例子有點錯,應該改為A、B都被宣稱為罪證確鑿的殺人犯多數人也相信A、B都罪證確鑿並要求盡快執行,但B 事實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5:48:00這篇救援的例子可以改善一下嗎?根本毫無邏輯。怕把死刑犯放出來是怕他們再犯,導致更多人受傷或死亡,「死刑是為了保護更多的人,更多無辜的人」!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4 15:48:00
上是誤判,B 有三種可能:誤判被發現,救援成功;誤判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4 15:49:00早就說過死刑只是一個選項,又不是一殺人就非判死刑不可,倒是某些人是根本否定死刑應該存在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4 15:49:00
被發現,救援期間被執行死刑;死了才被發現是誤判
原po的意思是 如果殺人就是死刑 A已是殺人犯 一定會死刑反正我就是一條命嘛 都已經死刑了 多殺一個人我賺了阿A不可能賠兩條命阿 再繼續殺CDEF還是執行一個死刑是一個多殺多賺的概念 對特別預防完全沒幫助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5:56:00根據樓上的意思,那我們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花費大量資源把他終生監禁關到老死,二是相信他會有所改善教化,賭他不會一出來就殺GHIJKL甚至更多人,請問還有別條路嗎
監獄產值絕對夠養這些死刑犯,反而不夠養一些短期、輕罪的犯人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04 16:08:00別再相信 死刑一顆慶記所耗的社會資源比終生監禁+配套來的少了...... 有心討論 不會不知道這訊息的
作者: poeoe 2015-06-04 16:10:00
終身監禁也沒人可以保證不會脫逃國家無法保證無誤判 一樣無法保證能終身監禁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6:13:00那這樣應該會有更多湯姆熊男童案吧,那個犯人說得多好:「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反正我就是要吃長期牢飯。」多虧了終身監禁的「低成本」,能夠犧牲別人的性命來養活自己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4 16:17:00如果改成唯一死刑 也會有樓上的例子哦,反正殺一兩個也是死,乾脆多殺幾個。
作者:
largegg (lar)
2015-06-04 16:18:00先不論受害者家屬眼看凶手在監獄有吃有喝還健康活著是做何感想?那萬一中間逃獄呢?在監獄時間越久越悶就越增加他們逃獄想法,有想過無差別殺人犯逃獄後多恐怖嗎?不趕快解決留越久越有逃獄機會,誰敢保證幾十年中間都逃不出獄?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6:21:00有「殺一兩個人就有牢飯吃」想法的人,跟「像鄭捷龔重安有反社會人格隨機殺人」的人數哪個多?我們無法遏阻所有犯罪,只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臺灣近十年來沒有重刑犯逃獄成功的案例,而死刑犯逃獄成功的案例更是一個都沒有
作者: poeoe 2015-06-04 16:28:00
如果要求誤判率是零才能死刑 那廢死配套應也要能證明逃獄率是零
當隨機殺人的案例變多 多殺多賺是否會變成殺人犯的準則?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6:29:00樓上你過得好,不代表別人也那麼幸福。失業率跟犯罪率的關係研究過嗎?再分析近幾年的勞工資料還有低收入戶,你還要說這種話嗎
我認為這個議題可以無限的開展因為這是每個國家都會面臨的問題我只是學法律的小魯妹 失業率和犯罪率實在是沒有研究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6:54:00歐洲失業率多高 治安有比台灣差嗎
又一個神理論!不是去反抗政府亂抓B 而是配合放過A
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4 17:21:00
問題就是當下不知道B 是被亂抓,什麼都不知道最好是會反抗齁...想吃長期牢飯根本不用殺人好嘛..台南割喉案經過鑑定兇手是想求死不是吃牢飯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7:27:00現在越來越多人覺得殺人沒啥大不了 殺完在警局耍屌一堆前幾天新聞殺人的殺完還跟朋友炫耀才被爆出來
一樣啊!不去檢討為什麼司法可以亂搞 而是想著要廢死莫名其妙啊!只要廢死 就可以容忍恐龍法官就對了? 反正他不能判死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6-04 17:35:00請問你在說什麼?可以把殺人代換成坐牢嗎?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4 17:38:00作者: LaoLaoHaHa (有了姥姥絕對無敵) 2015-06-04 17:46:00
就算司法沒有亂搞很嚴謹還是有誤判,法官沒有時光機,僅能就當下證據去判斷,而這必然有出錯的機率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4 17:46:00誤判的機率應該比被車撞到還小? 那為了防止可能發生車禍 先禁止全國人民駕駛或騎乘車輛 你覺得合理嗎?
作者:
yuehQ (悅悅)
2015-06-04 18:07:00重點是我們政府可以想到那麼多完美的作法嗎? 萬一真的想到等到立案真正實行 又是要拖多久? 這些時間還是要花我們的錢養廢物不是嗎??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4 18:11:00如果好人的生命價值比較高,就不該讓上面圖片的情況發生。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6-04 18:13:00神邏輯
作者:
mm013087 (妮妮的兔子)
2015-06-04 18:39:00不懂為什麼B要跟A一起死==?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4 19:15:00這種例子要比的話應該是大家要不要為了救1個無辜的B,放走可能再繼續殺人的100個A...這時候就要看B是誰了...有時候會為了換回一個重要人物B,放走好幾個不重要戰俘A
作者: yiwuxin 2015-06-04 20:04:00
我覺得比喻有點問題,第一的選項殺了a也殺了b,所以a換成終生監禁b也要終生監禁不得出來,這樣b的人生也被毀了,這樣有比較好嗎?我覺得有時候活著比死了更痛苦,這是個人想法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6-04 20:20:00換上紅色高棉的例子,A會是1,B會是10000人。有人知道比例可能改變嗎??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6-04 20:32:00比例當然有可能改變啊~所以才最好別背離大眾價值觀太多,以
作者: tissuetime (哭泣時間。) 2015-06-04 21:02:00
你可以想成 不殺A B得救了 但是C會死(A若放出來再犯。
作者: n790321 (icon) 2015-06-04 22:33:00
管你產值高不高啊 你再高能高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