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的《自行車管理相關規定》中規定,單車不得在人行道上通行,除非是「設置有必
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但必須讓行人優先。
https://youtu.be/v7HPk-DcdKM
腳踏車是否可以騎上人行道?是否合法呢 ?
我原先以為是不合法 然後有人推文說合法 就去查了一下
我想說意思是
腳踏車若騎上人行道 至少應該尊重行人的路權
緩慢經過 不要總覺得 受到驚嚇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3231&pnumber=2
而自行車呢?依據規定,自行車是「慢車」,慢車是只能在慢車道上遵向行駛,而不能在
人行道或快車道上與行人或其他機動車輛爭道,也就是說自行車其實是不能在人行道上行
駛,違反的話將被罰300元以上600以下罰鍰。
http://police.gov.taipei/ct.asp?xItem=7790505&ctNode=45340&mp=108001
腳踏車是否可以騎上人行道?民眾欲檢舉,檢舉流程為何?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5款規定,慢車駕駛人在人行道行駛者,處
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又考量目前本市自行車專用道及交通管制設施規劃尚
未完善,故本局並未將自行車行駛人行道列為執法重點項目,且依同條例第90-3條第2項
規定,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
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故法規亦傾向在安全無虞下,允許
自行車行駛人行道,惟如發生交通事故,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予以究責。 另為確保行人
安全,目前本市交工處於人行道設置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時,均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
誌設置規則第67-1條規定,於標誌下方亦加註「行人優先」字樣附牌,以明確告知自行車
騎士,應注意禮讓行人,確保行人路權。
(二)有關民眾檢舉自行車違規流程部分,因目前自行車未掛設車牌,故民眾若欲檢舉自
行車違規,須當場向員警檢舉,由員警依違規事實,引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舉發
。
點閱: 17455 資料更新: 2013-5-24 16:43 資料檢視: 2015-5-20 15:13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引述《ott (ott)》之銘言:
: 頗有同感
: 最近走在人行道上
: 就發現也有很多腳踏車 也都騎上了人行道
: 特別又有很多是逆向行駛 這應該貪圖特別方便
: 速度又騎的特別快
: 經常就是耳邊聽到警告一聲 小心 然後很快的就從你身邊騎過去
: 心裡感覺很不痛快
: 現在走在人行道上 也都是有點心驚肉跳
: 我對騎自行車上人行道的人 特別反感
: Ubike的設立
: 增加這許多沒道德的市民(騎機車上人行道)
: 應該有數倍之多
: 假如在與行人 交會速度沒這麼快 不逆向行駛的
: 這或許還可以認受 畢竟算是環保愛地球
: 但現在 覺得已經失控啦
: 我自己現在也還只是 暗幹在心裡 還不敢發作
: ※ 引述《dora6219 (齁溜)》之銘言:
: : 今天在美堤河濱公園騎腳踏車,路道不大,
: : 騎的過程中前面一個媽媽就跟她前方的小朋友說左邊,右邊,左邊,右邊,
: : 反覆這樣說,剛開始不疑有他就騎經過這媽媽,
: : 後來要經過這小朋友時小孩卻腳踏車往左偏,害我差點撞到,
: : 然後又馬上偏回去,又偏過來,
: : 簡單說就是蛇形,我終於明白媽媽的左邊右邊是什麼了,
: : 也因為後面還有很多騎腳踏車的人,包含我同行友人,
: : 私心覺得會害到後面的騎士,
: : 於是我就說可以不要這樣嗎,後面還有很多人在騎車,
: : 其實我只是要制止這位媽媽要小孩蛇形,
: : 他誤以為我在罵他小孩,他就大聲說
: : 你有必要那麼凶嗎?
: : 他就只是在練習騎車。
: : 搞的好像我在欺負小孩子。
: : 加上我覺得他都可以進階到練習蛇形了,應該是對騎腳踏車有基本功。
: : 但我還是不回他就騎我的。
: : 換作是別人會選擇說嗎?
: : 其實我平常算是默默的人,
: : 但是因為我覺得怎麼有媽媽教小孩蛇形騎車,
: : 還在那麼多人騎車,路道窄小的地方,
: : 我自己都差點撞他了,總不能讓所有用路人都被她小孩嚇到,
: : 這件事不是小孩的錯,但是我真的覺得這媽媽在亂教,
: : 蛇形騎車不是好的行為,為什麼要刻意教她去這樣,
: : 如果真的不小心跟人家擦撞,一起跌進那邊的河裡怎麼辦啊!
: : 謝謝大家有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