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妳不可能喜歡工作,沒有人喜歡工作。
如果我喜歡工作像是打遊戲王、打爐石、發廢文那樣喜歡,
那應該是我給老闆錢、拜託老闆讓我多多工作才對。
大家去工作就是為了錢,
只是某些工作你的厭惡感會比較少而已。
舉個例說,
如果一個月只有22K、沒有人會願意素覽趴,
但是如果是一個月100K,那你就可以找到很多願意的人。
只要錢夠多、除了素覽趴,
甚至可以找到人來作弊、走私、運毒、殺人跟加入國民黨。
可能有人說錢買不到一切,
但事實就是很多錢不該買到的東西,
愈來愈多能用錢買到了。
今天的事情就是原本的薪水,
是叫妳當補習班導師兼數學老師,
妳很樂意領這份報酬,做這份工作。
結果發現還要賤人式的招生、甚至要說謊,
妳覺得妳的專業沒那麼廉價(先不管妳打不打算賣),所以離開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