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板友至申訴板檢舉
小組長裁定板主重新判決,可參見文章:
文章代碼(AID): #1LYla0-E (L_TalkandCha)
以下為改判文章:
噓 nbapenny: 第一噓:劈腿 第二噓:公主病 05/31 13:43
認定 劈腿、公主病 是說明原po行為,不符人身攻擊
則為板規1
判決2個月
=水桶原為1個月 則再增加一個月。共60天
噓 kaoru119: 妳是沒手沒腳嗎自己回家是會死喔?妳媽一定也是公主病, 05/31 13:32
原為板規二,人身攻擊,判處一個月。
維持原判,因為有對明確對象
另處板規一
兩個月 合計共三個月。
→ mename0314: 請放過他吧,劈腿加公主病,連女生都看不下去 05/31 15:49
認定 劈腿、公主病 是說明原po行為,不符人身攻擊
另處板規1
判決:2個月
水桶原為1個月 則再增加一個月。
噓 Phoebe81821: 公主病 05/31 16:36
無攻擊對象,認定是形容原po行為,不符人身攻擊
另以板規1判處兩個月。
水桶原為1個月 則再增加一個月。
噓 mei7744: 不會自己回家喔?煩死了,劈過腿人家原諒你還在公主病 05/31 16:49
認定 公主病 是說明原po行為,不符人身攻擊
另以板規1判處兩個月。
水桶原為1個月 則再增加一個月。
噓 kitohuang: 比公主還公主病的公主 安安 06/03 02:50
人身攻擊 禁言一個月
再加上板規一
兩個月
共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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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解釋:
一、小組長希望我人身攻擊的處分從寬認定,
所以我便採用從寬標準。
二、每個人我都補上板規一,是希望板主的作業能有一致標準,不要因為是不同板主
就有不同判決。所以我尊重小光板主一開始的認定,以此做為標準。
三、板規更新研議,目前我和小光板主還有細節要商討,目前還有討論空間,請再給
我們一點時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