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目前工作續約有一條讓我感到很困擾,
想問問看是否有人懂法律QQ
目前我在私立學校工作,
(非正式教師、亦非代理,較似學校職工,故不適用教師法)
主任也說私立學校不適用勞基法,
所以我也不知道要用什麼法條來當依據QQ
新合約起迄時間為104/09/01-105/06/30,
當中有一條表明:若甲方於暑假期間需要乙方,乙方務必配合,並給予日薪。
個人翻譯:雖然我沒簽你暑假,但我要你來,你就要給我來,我會給你錢啦!
我自己是覺得不合理,但是又不知道校方是否真能以這條壓我,
所以我到現在還沒續約,甚至也因為這條而有離職的念頭= =
明天是最後一天上班,續或不續主要原因卡在這(雖然次要原因也偏向不續啦(欸)
想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感激不盡Q__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