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ilevils (尼歐伊沃斯)
2015-06-30 09:48:41我認同醫護一定有專業的判斷,不過我也認為應該同理
"資訊不對稱下的情緒行為"。
其實這種情況也還蠻常發生在政府法規與人民或人與人的相處之間,
由於雙方的資訊不對稱,而導致資訊低位的一方做出感性的情緒行為。
比方說,例子1:
今天甲因為非自身的因素,(傷者遭受天災人禍)
房子即將要被銀行扣押或被強制徵收。(重傷快死掉了)
甲就花了大錢找律師希望能保住房子。(把身體交給醫生希望能治好)
但礙於政府法規,即使律師在法庭上的攻防盡力了仍無法挽回。
(重傷的死亡率已經很高了,醫生盡力了仍無法挽回傷者的生命)
甲的房子沒了,積蓄又都給律師打訴訟了。
沒地方住又沒錢的甲一無所有,他都想自殺了。
(妹妹沒救回來,媽媽已哭)
正好有個機會甲可以在媒體前哭訴自己的遭遇:
我一生的積蓄都給了律師打官司,結果我的房子還是保不住,
我什麼都沒了~我好想自殺!!!
希望大家幫幫我吧QQ
(質疑醫療資源不夠充分,沒有受到妥善照顧;希望至少幫幫忙把弟弟救回來)
在電視機前的你是否同情憐憫甲的遭遇?
還是認為他不應該在媒體前這樣哭哭並指責律師的不是?
講結論:
我認為,在一方已有虧損的情況下,
我們應該要試著包容他們的聲音,
應該要做的是平衡資訊的不對稱,
雙方互不同理其實是雙輸的局面。
白話上來說就是:
欸嘿,醫護哥哥,姐姐們辛苦啦!
聽到家屬的指責先不要生氣,抓狂嘛~也不要心寒咩QQ
要開心正面點呀~在那邊生氣也沒用不是嗎?
妳們很棒棒的啦~~
家屬們失去親人很可憐的捏,
也許我們應該要安撫他們的情緒並把我們知道的事情正確地傳達給他們唷!
或許可以請麻麻來看看妳們工作的情形以及看看其他醫院的情況唷!
我們都是台灣人,應該要互相包容理解的咩>///<
與其順從感性而不包容其他的聲音,不如理性的平衡資訊不對稱彼此交流,對嗎?
天佑台灣。
你舉的例1常見不就罵法官恐龍嗎?? 一樣很奇怪阿,啊照法律規定走就是這樣,不如自己意就來罵律師罵法官,也不會去想說這法規誰制定的,跟這位李媽不怪主辦怪醫護一樣,確實就是理盲又濫情
你例子中的律師也已盡應盡義務,收取訴訟費很合理,屋主沒理由因敗訴要求律師不收錢呀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5-06-30 09:57:00聽到那句不能再容忍任何疏失當真龜懶趴火
作者: Doralice 2015-06-30 09:59:00
你寫結論的語氣是刻意要那麼風涼話嗎
而且結論更奇怪,什麼叫順從感性不包容其他聲音啊??今天那位家屬才是一切訴諸情緒完全無視死亡率吧我只能說妳舉的例子很爛,為人擔保但不清楚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鬼話?? 這是可以被接受的理由嗎?? 還是你覺得隨便簽名不用瞭解法律效力是無所謂的,應該包容的??
作者:
seawarm (屁屁密碼)
2015-06-30 10:03:00阿鬼 你還是說中文吧
照你這樣補充我更覺得律師衰爆,他收的錢是提供法律專業不是給這種不負責任又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遷怒用的
作者:
Alouba (人生也有涯 而宅也無涯)
2015-06-30 10:17:00你的邏輯很差
無言,希望只能希望身邊親友不要碰到你這種想法的人,反正有情緒最大大家都要體諒跟之前那個告榮總的孕婦一樣
作者:
yaokut ( )
2015-06-30 10:45:00不喜歡這種表達方式,故意裝小孩的口吻,都更讓人反感
我能瞭解你想表達什麼 但我認為不是什麼情緒都應該或需要被同理
作者:
newton12 (newton)
2015-06-30 11:27:00鄉民見獵心喜,怎會甩你?還可以披著正義的旗幟攻擊受害家屬,何樂不為?其實你忘記人性的最劣根性(集體霸凌、落井下石),能看他老媽被網路苛薄的言語逼到崩潰最好躲在支持醫護人員的口號中匿名霸凌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6-30 13:29:00你真的沒意識到自己在講風涼話嗎
家屬需要被教育 而非無限包容你的例子跟結論互相矛盾了 而且要求醫護人員吞下去的那種輕浮態度讓人很不舒服
作者:
newton12 (newton)
2015-06-30 15:37:00今天網路的酸民有多少是醫護人員?支持醫護人員一定要用公審家屬的方式進行?連70%不用救的話都出來,有種就不要匿名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6-30 15:39:00家屬先做出不當言行 才能引發後續所謂公審行為吧何況不支持不樂見不認同就叫做公審嗎?直接把不同意見的人打為酸民 未嘗不是攻擊或80呢
作者:
yaokut ( )
2015-06-30 16:34:00所以支持醫護人員,只能說:拍拍。然後閉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