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波本欲以$25買1單位商品
後來因店員的加入,以$40買到2單位商品
$25*2-$40=$10
創造出來的$10利潤應如何分配?
按照
創意產出:勞(ㄗㄨㄛˋ)力(ㄒㄧㄤˇ)產(ㄑㄧˊ)出(ㄔㄥˊ)
之 利潤分配 原則為 9.527:0.473
而言,分配比例應為 9塊5毛 跟 5毛
結論:
無限期支持原波客訴,直到討回被佔便宜的5毛錢為止。
※ 引述《zoepan (zoe)》之銘言:
: 昨天去全家買一瓶25元的麥香紅茶,店員說有第二件六折問我需不需要,我說不用
: 她就說那她要買喔,一開始我還沒意會過來,之後才理解是第二件她要的意思,
: 當下覺得沒什麼就同意了,於是我付了25元拿到一瓶紅茶及一張40元的發票。
: 事後回家想想覺得不對,她要第二件六折的話應該是跟我合買,我們平分一人出20元才對
: 怎麼會是我出25元,而她只要出15元呢,雖然我買一瓶本來就是要花25元,
: 可是就有種被佔了小便宜的感覺,如果是你們會要求店員平分金額嗎?
: 打完忽然覺得為了5元PO這篇文好像滿小氣的,可是心裡就是有點疙瘩,
: 想知道其他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