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竟然被蘋果抄了!!!

作者: tuanuu (栗鼠小逸)   2015-07-22 22:10:12
身為一個被各大媒體抄了很多次的過來人...
我可以直接跟你說 告人沒有太多用處
妳可以google 記者 照片 著作權等等的關鍵字去找到相關議題
我這邊隨附上整段給妳
====
著作權法規定,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或其他方法做時事報導者,在報導的必要範
圍內,可以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的著作。此外,為報導或評論等目的,在合理範圍內
,可以引用已公開發表的著作。記者要做時事報或時事評論而進行採訪,如果符合上述合
理使用的情形,則不會發生違反著作權法問題。至於記者的採訪不屬於上述合理使用的情
形,其翻拍照片的行為是否違反著作權法?須視所翻拍的照片有無著作權?還有是否經過
照片的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翻拍而定。(§49、§52)
====
而且記者基本上吃準妳是一個人 妳有自己的生活要過 沒有時間跟心力慢慢玩
之前有一個例子是罰了二十萬 但那是翻拍遺照
妳可以投訴跟揚言告人
會有道歉跟不太有用的賠禮 當然也可以要求媒體撤文
至於哪家媒體比較有禮貌?
聯合報系/公視/關鍵評論網基本上都會徵得同意
(關鍵評論網真得很有禮貌!!!)
老三台並沒有比較禮貌
有一次上了華視晚間新聞 同事告訴我 我才知道上了新聞
整篇新聞可以不徵詢當事人做到完
把我的職業年齡事件起因全部講錯
剩下的就...看該記者的做事方式了
我對中天印象沒有比蘋果好
因為中天連續好幾次把我的東西整碗捧走之後 加上 翻攝自網路
連原本的出處都會自動消失
蘋果討厭的是下標非常誇張
然後某些黨政色彩很濃的報紙 會很恐怖的斷章取義 ......
蘋果啊......
某種程度上不得不佩服蘋果
上次我有一篇在自己FB寫的新移民與新移民第二代的感想文
蘋果沒有問我轉走 然後在我的FB上找了一張 我的比基尼照
一篇算是政治性議題的文章 硬是配了比基尼照片......
W T F
我那張照片至少是五個月前的照片
他們可以把我全部的FB相本翻到完 就找那張最露最露的來配
只能說佩服他捫貫徹屍體與裸體的宗旨了Orz...
要求道歉 要求撤文都是會有的
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小心 要知道現在任何放上網的東西都可能被抄走
我現在走死豬不怕開水燙路線啦
但是要請大家小心是真的...
印象中東森道歉堪稱神鬼奇速
...我才在plurk上說要不要告告看 雖然不會贏 告來練習一下也好
馬上就收到信了= =+
而且那封信很明顯是制式化內容
看來也是道歉道成習慣了
※ 引述《caro770880 (Kiki)》之銘言:
: 天啊我真是氣炸
: 之前在女板po了公主病的文章
: 有許多板友來信是否能轉載到論壇
: 我都非常委婉的回絕
: 因為我只是想要分享心情給女板的板友們
: 而不是想把事情搞大
: 結果我朋友跟我說在蘋果上看到我的文章
: http://bit.ly/1IkBQJE
: 連寫封信告知都沒有直接整碗捧去
: 懂不懂什麼叫做尊重
: 本來想寫信投訴該記者
: 結果連記者的名字都沒有!!!!
: 有這麼缺新聞嗎
: 缺新聞自己去跑好不好!
: 我自己念傳播都瞧不起你了!!!
: 一把火啊現在!!
作者: Aquarius402 (misswinter)   2015-07-22 22:13:00
推 有些媒體真的只是在降低素質罷了
作者: tuanuu (栗鼠小逸)   2015-07-22 22:17:00
BTW 我是真的告過記者的(茶)
作者: aki6336 (地球真的很危險)   2015-07-22 22:33:00
冒昧請教原po,若是youtube影片被記者翻拍播出,僅在畫面上加註[畫面攝自youtube],這樣是否有觸犯著作權?謝謝
作者: pianoboyx (冥人艾克斯)   2015-07-22 22:33:00
強烈建議在ptt文章加個( 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媒體就不敢抄了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7-22 22:44:00
呃呃
作者: ritaerythema (我是台灣人)   2015-07-22 23:16:00
作者: summerly (小小象)   2015-07-22 23:35:00
這篇請抄
作者: chelsea1035 (晨萱)   2015-07-22 23:45:00
違反個資法~ID沒有隱碼,有足夠讓他人識別出個人的資訊~
作者: colddragon (龍)   2015-07-23 00:10:00
好奇想問,這其實也算是公開平台,這樣有違法嗎?我想到寫論文,註明出處就好,不用特地找當事者同意?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5-07-23 00:15:00
但是論文有簽一個同意表之類的 跟文章不太一樣…
作者: chelsea1035 (晨萱)   2015-07-23 00:18:00
全國XX論文網(太久沒用忘記名稱)放上去之前有簽同意
作者: blest98 (Moona)   2015-07-23 00:54:00
推,有沒有記者要來打沒禮貌記者的臉呢~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5-07-23 08:47:00
很難說,法院假日是沒開的,你告了記者就要請事假,到你告的縣市出庭,對記者就是個損失了~而且原po忘了還有個資法
作者: colddragon (龍)   2015-07-23 09:03:00
瞭解,謝啦!長知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