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工作讓我覺得很提心吊膽,
這工作是傳統產業,
早上9點上班20:30下班,,周六上班,
薪水25000, 供二餐,沒午休。
當然,這樣的條件我不會接受,
但小老闆希望我可以留下上班,開出27000,供2餐,週休。但上下班一樣。
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做了4個月,
工作算輕鬆也不輕鬆,
因為我做業助,算半個業務。
但是又要負責行政,跟廠商催商品,
跟客戶接訂單,辦公室的電腦也需建檔(公司很傳統很傳統,不用電腦,是我來之後才建
立,所以東西不少)
這些我都做。
但是這4個月下來跟小老闆的相處,
他自認為可以溝通,
他可以溝通,但是他聽不進別人的想法,
一樣以自己為主,
不能說他錯,因為他是小老闆,
他最常的就是,經常誤解別人,
做錯的都是自家員工,常常在外人面前把自家員工罵的很難聽。
我覺得這已經無關工作態度了,
所以我提了離職。
小老闆說給他一天時間,我們再談。
隔天,小老闆就說幫我加薪2000,可走勞基法規定,
(我們公司不走勞基法,只保勞健保)
工時也可以縮短到6點下班。
但其實同一時間我已經有另一個工作了,
我猶豫了,因為我需要多賺錢。
最後還是留下來。
但是我覺得小老闆一樣沒變,
今天這件事情,我真覺得不是我問題,
客人買東西,出現瑕疵退貨,要我們補救,
我把一份東西寄給廠商,要請廠商負責,
可最後小老闆卻是罵我?!
說我亂講話,為什麼跟廠商說其他沒問題?
我說我沒亂說話,客人買了2疋紫布四疋黃布,
倉庫沒庫存了,已經賣光,剩黃色的還有,
我也檢查,的確有問題,
小老闆卻一直跳針說然後咧是你要把布買下來嗎?修補費用你要付嗎?
但以上都是小老闆決定的,我只是跟廠商老闆陳述,
為什麼最後錯在我呢?
布是廠商染,我們賣,客戶反應故障,我們負責,再退給廠商,
這樣程序是哪邊出問題,為什麼又是我錯?
為什麼出現問題第一時間先檢討自己員工,不看事實呢?
還是我在處理上真的有問題?
小老闆覺得他給我很多福利,跟其他員工比起來,我的確多很多,
但我要求的只是最基本勞工該有的,
勞基法規定,8小時工時,午休一小時,週休,
這幾樣到底哪裡錯了?
我真的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