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男友家裡開早餐店 希望我去幫忙

作者: kikivicky (Vicky)   2015-09-15 11:41:33
我高中同學曾經有類似經歷
當時的男友創業開飲料店,她打雜、櫃檯、粗活一手包
男友家人叫她做這做那都甘之如飴,
甚至男友去當兵~那時代還是兩年兵 (遠目)
也都把店交給她掌管,好放心 因為她很盡心盡力
想說替未來老公打拼嘛~~
後來男友退伍回來,聘了一個妹仔工讀生..............
細節就不用說了,參考連續劇劇情就差不多了
她忍受男友當她面與工讀生調情、被劈腿、拋棄,男方都暴力相向+口頭羞辱想逼她走,
但是她還撐了一段時間想說等男友回頭
她繼續顧店,為了男友的事業.....
直到實在受不了,她身心俱疲的離開,
這幾年有拿薪水嗎? 當然沒有阿,人家當她自願的~~當初她也不願意去當免費勞工
可是當時她男友也盧她啊,心軟+愛到就答應了..
她當然很受傷,還好沒再繼續跟對方耗下去.......
後來認識一個好男生,婚後生下兩個寶貝,
她現在過的很幸福
※ 引述《gay7788 (小菊花加速立康)》之銘言:
: ※ 引述《KumaT (熊子)》之銘言:
: : 我:
: : 女,大學剛畢業,準備郵局考試,
: : 大學念高雄,家住桃園,找打工中。
: : 男友:
: : 男,大學畢業一年,全家剛從台北搬到屏東,開早餐店。
: : 我們交往三個月。
: : 怕沒做好"兒子的女友"這個身份該做的。)
: 只節錄這兩個部分阿
: 養妳到大學畢業的父母 VS 交往三個月的男友
: 我不知道妳父母對妳如何,是不是對妳很嚴格刻薄
: 不然我覺得以這些條件來看,漫容易選擇的阿
: 妳現在想考郵局
: 要嘛不是家人叫妳去考的,
: 不然就是妳自己也覺得有這樣穩定的一份工作就好
: 真心覺得,去屏東陪男友開早餐店絕對不是妳想要的
: 真要想想,妳到那邊之後,住哪吃啥?
: 如果自租吃外面,那當然要跟男友拿工資阿
: 如果他家包時宿,但不支薪
: 那妳就比外勞還不如阿
: 在桃園住家裡,妳可以規劃的時間多的很
: 到屏東的話,只有一個男朋友
: 男朋友對妳好,妳就好;男朋友對妳不好,妳就GG了
: 另外阿
: 兒子的女友該做什麼?
: 兒子的女友當然什麼都不必做阿
: 又不是兒子的老婆
: 有點人情事故是好事,
: 但是想太多,就是濫好人,自貶身價了
作者: KumaT (熊子)   2015-09-15 11:43:00
滿衝擊的例子,謝謝分享,我會好好思考。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9-15 11:43:00
覺得原原po現在是鬼遮眼狀態,說甚麼他都不會聽的
作者: LupinArsene (牡朱花)   2015-09-15 11:43:00
這故事告訴我們…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5-09-15 11:44:00
只會說好好思考,屁股還不是依然坐在前往屏東的車上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9-15 11:46:00
支持樓下
作者: MasterHsieh (鋼棍解師傅)   2015-09-15 11:48:00
三個月還在熱戀期吧... 現在就要幫傭 以後還真不敢想
作者: okla   2015-09-15 11:49:00
看來是不會分 應該也不會太長久 自私男找個屏東人娶了比較快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5-09-15 11:49:00
在南部的車程路上 好好思考?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5-09-15 12:23:00
2年兵好像民國8×年那時候吼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09-15 13:02:00
沒結婚前一點保障也沒有
作者: kiloga (嘎嘎)   2015-09-15 13:07:00
現在很多離婚後也是什麼都沒有的
作者: nznz (打戰)   2015-09-15 14:23:00
這種故事很多, 我也有遇過
作者: kept (?)   2015-09-15 14:38:00
這血淋淋的例子,我也聽過類似的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5-09-15 14:45:00
勸世文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5-09-15 14:57:00
婚姻版就有一例啊 女方最後離婚沒錢沒爭取到孩子
作者: isalin   2015-09-15 15:02:00
好勸世文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15-09-15 17:55:00
三個月應該是被捧在手掌心的時候竟然被叫去當奴工…
作者: qqq6661211 (fish)   2015-09-15 21:40:00
+1沒結婚就不要幫忙
作者: claire520531 (靜)   2015-09-16 01:48:00
賺的錢不是你們兩個人分根本就不用幫忙,不是聘請的薪水,是利潤。結論:他們可以請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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