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跟實驗室的美國人(女生)聊到一件事
那就是台灣薪資不能公開
但美國薪資是可以公開
這邊講的公開是指員工自己本身如果願意跟別人講他的薪資是可以的
資方不能因為員工公開他的薪資而FIRE他
這個美國人認為這樣有助於男女薪資平等
因為可以公開薪資的話
有助於員工發現同工不同酬 (只因為性別差異)
要解決性別造成薪資的差異
可以從立法與修法開始
因此就要審慎選擇我們的立法委員
不過可以確定的一件事就是
當一個政黨本身就是大財團時
該政黨所立的法也很容易偏向財團
回顧台灣過去的執政紀錄與現今存留下來的法律就可以知道
選擇本身就是財團的政黨 並無法有效改善勞工權益
※ 引述《hebizhuabing (超哥)》之銘言:
: 一般來說男生的底薪好像比同等學歷的女生高
: 就算只是一般的技術員薪資上還是會落差1~2千
: 女孩們會因此而覺得不公平嗎?
: 如果進來公司發現同期同等學歷的男生薪資較高會怎麼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