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文系男孩又來啦!!!
最近跟一位朋友聊天
講到初戀男友
魯肥內容記的不是很清楚
簡單概述
1.交往時期16~18歲
2.18歲北上讀書找房前寄住男友家
3.常借錢500~1000不等,說是吃飯時幫大家買單
3.男友不準外出穿夾腳拖/短裙
4.打工時不能噴香水(男生自己很愛噴香水)
5.忘了幫男友買紅茶回家,覺得沒啥,
不理會男友在旁抱怨,結果被打。
6.被劈腿一年才發現,因為小三拿對話紀錄上門才知道
魯肥看完男生照片
外表乾乾淨淨,沒想到卻是個爛咖...
有愛真的可以忍受這麼多非常不合理的事?
神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