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這一鍋用餐,用餐完畢開車回家,還沒進家門就發現遺失時已經是離開後20分鐘,車
上沒有包包沒有,沒有去其他地方直接回家,只有離開時和男友一起走到特約停車場,發
現後立馬打電話到這一鍋詢問
一邊趕緊回到這一鍋請求調閱監視器畫面,店員說只能調閱的到現在當下的前20分鐘,幫
忙調閱的員工建議我們可以報警
覺得奇怪的是監視器怎麼只能調閱前20分鐘,那如果營業中有什麼突發是不是對他們店家
自己也沒有保障?
去了派出所向員警表示了狀況,留了姓氏和電話,員警請我們現在回到現場,說會有同仁
10分鐘左右會到
警察到了,如同一樣的監視器只能當下前20分鐘,員警向店員協調詢問,店員表示明天會
有行政人員上班可能有那個權限可以調閱,只能等待明日
警察來的時候,有另一店員表示我影響他們的商譽如果不是這裏遺失該怎麼賠償,還說他
們現在可以直接拉下門讓我們搜身,一同的男友回覆我們沒有要這樣,這樣對事情沒有幫
助,男友說他比較理性,我情緒比較失控一點
我只覺得就算當時讓我們搜身也真的沒有幫助,在門口等待員警時已經有些員工下班了
是裡面員工建議報警,我也不知道員警會叫我們馬上到現場,我知道不一定是店員也有可
能同樣是在裡面用餐的客人,我只是想要調閱監視器希望他們可以協助我,想確定離開是
有沒有帶走,用餐時相機一
直是擺在我座位旁的空位上,離開時,一手和朋友講著電話在櫃檯時掛掉另一手提著打包
的鍋底,家人已經在櫃檯準備結帳有點沖忙忘了拿到在角落的相機,用餐時一直是放在椅
子上,還有離開前15分鐘左右放在桌上,過程中還有請店員幫忙拍照
我承認我自己也要負很大的責任,畢竟我自己也知道我離開時也沒有檢查
生日加情人節禮物就如此離我而去........難過
請求各位廣大的鄉民是不是真的找不回來了
http://i.imgur.com/2k9DIEX.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