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文章都在吵架 少有真正的討論
如要討論 必須從回歸事情本質開始思考
台灣原本就是徵兵為主 是馬英九要改募兵
但不論是國家財政或是社會氛圍
募兵制推動不了是事實
徵兵最原始的動力並不是憲法
而是國家有大量兵力需求 才會去訂定這樣的法律
不管是1949年還是現在 甚至是未來
不管政治信仰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國(想被統一的就別來亂了 現在在台灣要去中國很快)
就是有這樣的需求存在
況且徵兵制的第二個意義在於藏兵於民
中國要用飛彈把台灣炸爛很簡單
但由於台灣地形以及解放軍的海運能力 要軍事占領很難
台灣民間擁有大量服過兵役的男性
這點更是加強了佔領全島的難度
國軍裝備妥善率低 做假資料 掃地軍團等等 是不是真的??
對 很多都是真的
但這代表了國軍應該要改革
而不是徵兵制應該要廢除
這就像正常人不會走在路上可能被車撞 因此就完全不出門一樣
要討論事情 要先弄清楚事情的本質
才能瞭解跟其他事物的因果關係
不然就會出現這串原始PO那樣的謬論
兵役只是服役的一種 古代有所謂繇役
現在替代役很多 那也是服役
只是不是『服兵役』
不過憲法第20條上我看的是『服兵役』就是了XD
女性的公民權利跟服兵役與否完全無關 事實上男性也無關
公民權利與義務並無因果關係或對價關係
但我也是支持女性服役的 只是不認同他那樣的論調跟態度
以事情本質來看 不徵女性入伍的基本原因在於認為女性無能擔任軍事任務的重擔
國民黨一路敗逃來台 路上抓人拉伕的還少了?
連小男生出門幫媽媽買瓶醬油都會被抓走了 澎湖的713事件也是
都是抓心智未成熟的小屁孩去當兵
但唯獨沒女性被強徵入伍端槍上戰場的
這是一種出自於歧視而造成的利益
但因為得到的是利益 所以大部分人都不認為這是歧視
或甚至認為理所當然
此類歧視利益在現在的台灣社會上並不少 法律跟大法官釋字都有
只是關於兵役 是這類歧視在國家制度上的大規模執行
甚至也展現在軍隊內部
如女兵不站夜哨等等對於女性官兵的相關管理規定
做個有趣的假設 如果台灣一直有對女性徵兵的話??
當你老爸在家吃完飯酒後三巡話當年部隊多艱苦的時候
你媽一拍桌子
『你他媽死老陸叫個屁呀??老娘以前海陸三年都沒講話了
全副武裝五百障礙你以前跑多少??沒3分鐘內的都給我閉嘴啦
今天輪到死老頭你去洗碗了還不快去!!』
『很老了是不是??幾梯的??級職報出來聽聽看你要退幾步啦』
如果你父母是一起當兵在同單位認識的話.....
『別聽你老爸胡扯 以前打師對抗他是最先被判定陣亡的
你媽我還攻陷敵軍砲陣地才被俘虜的 還被師長表揚呢~~~』
你爸會是啥表情??在妻女面前最能誇耀的『轉大人』部隊經歷都被直接打臉了
這會是大男人主義者能容忍的嗎??
服從強者是人性 而部隊則是傳統父系霸權鍛鍊男性的手段之一
而權威也要求役男服從命令 這些人退伍之後因此覺得我好棒棒
如果女性也得到了相同的鍛鍊的話 那要如何宰制女性下去??
人家女生也當過兵啊 要上戰場搞不好殺敵數不比一個大男人少咧
古代藉由三從四德去訓練女性服從 而女性也不太受教育
甚至是近代現代也會認為女孩子書不要讀太高
都是弱化女性的手段
如果女性族群經由國家大規模系統系的強化身體跟心理
那父系霸權要如何繼續把女人好好的關在家裡帶小孩呢??
至於有些人認為你覺得不平等怎麼不去聯署之類的
我只能說
1.這種事情擺明了吃力不討好 不然馬英九怎會去推募兵呢
就算去發動連署也沒幾個立委敢提案 除非他下屆不想選了
這叫政治現實
2.這種不平等的制度需要改革沒錯
但目前政府制度需要改革的部分何其多
與許多其他的重大事件相比 根本不痛不癢
就算我有能力改而且一言可決 這也是會擺在很後面的事情
3.這種不公平的制度是過往出自歧視而訂定出來的
覺得不贊成=必須發動聯署 這是出自於一種縱容錯誤即為罪過的邏輯
基本上就是一種邏輯謬誤
你會認為應該要去發動聯署 那你會認為選舉不投票也是錯的嗎?
不去國民黨前面抗議要求歸還黨產也是一種錯誤嗎??
沒有去洪仲秋大遊行就代表贊同軍方虐死人嗎??
沒去414包圍中正一分局就認同方仰寧嗎??
沒去太陽花現場聲援就是9.2%??
意思是 當你不認同某些事情
不代表你就有一定要激烈反抗的義務
我想這個版應該也有不少不認同政府那些荒謬行為
但也沒出現在抗議現場的人
就像你不認同洪仲秋被虐死 但你也不一定要去抗議一樣
那為何認為女性該當兵就一定要去弄聯署呢??
類似的例子可以舉很多
不要把應然當實然
就像把月經跟生產這種人體現象拿來跟服役比較
男性是因為沒月經跟不能生小孩才被抓去當兵的嗎??
自然現象跟人為制度的可比性又在哪裡??
或是戰這麼愛台灣怎不簽下去 你當兵又有什麼戰力之類的
說真的我也不知道這跟女性服役到底有什麼關係
一句話 從事情的本質開始思考
不要用錯誤的論點去打擊錯誤
當你用有問題的邏輯去挑人家的毛病
你的邏輯也會被別人deb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