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只好稍微回答一下
這個命題本身有點問題
因為並不是中華民國「所有」男性都要服兵役。
身高體重、視力、心律不整、遺傳性貧血、扁平足、僵直性脊椎炎
還有一大堆理由都是判定免役。
這些人雖然活得好好的為什麼不用當兵?即使有些人還跳舞開演唱會
因為國家認定這些人就是身體殘缺不適合當兵。
同理引用大法官釋字第 490 號裡面的說明(有興趣自己找來看)
意思等同於女性就是先天的殘缺,所以不需要當兵。
(在解釋裡面可能講得比較好聽一點:「男女生理上之差異」)
您說可以做些普通的文書工作
但上面舉例的那些疾患通通都不行做文書兵了
更何況是連體檢都不必直接被認定生理上之差異的女性呢。
所以本魯希望樓主稍微體諒這些因為身體殘缺而無法服兵役的男性以及女性。
※ 引述《winlaplace (中壢吳建豪)》之銘言:
: 臺灣最近新興一個詞彙 公平正義
: 很多社運都打著相同旗號想要讓台灣過得更好
: 讓所有人付出相同的義務 才能得到相同的權力
: 而不是某些人不盡義務 卻得到更多的權力
: 但似乎一直沒有人提到女人該服兵役這件事
: 但當兵新訓、下部隊時到軍校受訓、所有教官班長都會提到這個問題
: 根本是無解,也沒有人願意提出來修法
: 為什麼女人不用當兵,卻享受到和男人同樣的權力
: 軍中很多業務工作,不是只有戰鬥部隊
: 舉凡人參(HR)、假參(工會主委)、參一到參四(公司幕僚)、伙委車委(辦伙和交通)
: 甚至還有文書兵(文書工作)、政戰(心理輔導)這些煩人的業務工作
: 這些都是女人能做的,戰鬥部隊女人先天不適合這可以理解
: 但沒道理連上述這些文書工作都不能做吧,軍隊的事情多到爆耶
: 更何況抽出能夠戰鬥的人力去處理這些文書性質工作根本就是浪費資源
: 我國處於有敵國且有戰爭疑慮狀態,理應是處予草木皆兵狀態
: 怎麼會以色列需要,到台灣卻不需要了
: 奇怪的是義務盡完了,卻和沒盡義務的女生享受國家相同的權力
: 這難道就是公平正義嗎?為什麼追求公平正義的民進黨從沒提案過呢?
: 倘若今天男生當完兵,選票有三張,女生只有一張,這樣就不會有爭議,
: 甚至男生有參政權女人無,這樣還能說得通,但問題就不是這樣
: 難怪老一輩在聚餐時,男人在說話時女人通常都會安靜甚至離席,
: 因為如果太吵會被白眼說:擦某郎店店,阿謀奏兵洗勒擦蝦毀
: 更可怕的是未來民進黨極有可能執政,國家兵役義務居然會讓一群
: 沒當過兵的女人決定,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請問為什麼民進黨追求公平正義
: 卻到今天都沒有題過兵役公平正義這件事呢?又若是題了,且朔及既往,
: 女孩們願意回去當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