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刑法227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11-09 12:42:53
227,其實是國家家父長主義的展現
刑法蠻多這種色彩的,例如幫助自殺罪、吸毒 都是
所以真正的自由派,應該都會反對才是,不然立場會蠻錯亂的
會有這條罪,緣起於近代歐洲在工業革命後,勞動力的考量
(因為懷孕,勞動力會減損,避孕技術當時也不發達,乾脆禁止)
後來轉變成,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當然,兒童一定是法律保護的主要目標
但要怎麼定義兒童,這是第一件事
未滿16歲都是兒童嗎?國高中生還是兒童???
另外一個論點是,青少年比較好騙
這個論點其實頗弱,而且是主觀的臆測
或許青少年在某些方面思慮不周(例如重大財產交易行為)
但是不是所有的行為都會思慮不周?
大有疑問吧
(你國高中的時候,也不會隨便跟別人發生關係吧)
不過,晚近有論者拿出醫學根據
指出,過早為性行為,因為性器官尚未成熟,所以恐會有生理上不良的後果
(例如致癌率上升)
所以原則上應該要禁止(兩小無猜是沒辦法,所以是例外)
如果真的有客觀的科學證據
那其實就算有禁止的理由了
(雖然還是國家父權主義的展現,但起碼立論基礎堅實的多)
所以總結來說
要廢227,其實不太可能的
但是下修年齡,應該可以考慮
(要下修多少,那是另一個問題了,日本記得是13,或許可以參考)
至於護家盟的論述,為了反而反
根本不值一提
作者: nigra (光大稻)   2015-11-09 13:14:00
與其說是國父家族長主義,我倒覺得是古典福祉國家Wohlfahrssaat
作者: SUJO (Menorah Wen)   2015-11-09 13:31:00
作者: ahiru (地獄野鴨)   2015-11-09 15:36:00
你講的是「parens patriae」吧?其實這個原則到後面一直是以保護為主體,這範圍本來就不只是未成年人,包括有協助需求的人,因為這些人的扶養、保護及協助都是國家的責任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5-11-09 19:15:00
你認為國中生不好騙也是蠻主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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