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便補充一下原原po的定義:
「常識就是不用去嘗試也會知道才叫常識(好饒舌XD),嘗試過就叫學習了。」
※ 引述《FairyBomb (空想炸彈)》之銘言:
: 先講結論,常使用的人才知道的知識,我覺得實在稱不上常識這兩個字。
: 就像修機車的有很多修機車的常識,但一般人可能連傳動是什麼都不知道。
: 或是手機達人會知道很多人不知道的常識,但有很多人連JB是什麼都不懂。
對啊,所以你就直接承認你沒有什麼機車和手機的常識不就好了?
一下說這些稱不上是常識,一下又說這些常識一般人不懂,所以到底是?
: 這種只有小眾才知道的東西,怎麼算得上是『常識』?
: 讓我想到前一陣子在別版看到的討論,去餐廳吃飯時,等人全到齊才能入場
: 這一點,到底算不算是大家知道的常識?
我覺得算是啊,這不就基本禮節嗎?
: 更不要說這所謂的常識還會因事而異。
: 像我常用的高鐵訂票,就沒有所謂的手續費這件事。但如果你是要去便利商
: 店取票,才會被收十塊的手續費。這十塊不是給高鐵,而是被便利商店賺走
: 了。
: 我不知道電影票是不是也是這樣,但也有看到很多人說不用收手續費的電影
: 票可以訂。
: 所以我真的很難認同,在網路上訂電影票要收手續費這件事情,對於一般人
: 來說是所謂的『常識』。
: 大家覺得呢?
結論就是,照你的定義,大概只剩下動物本能反應才算是常識,
比如餓了要吃東西,渴了要喝水,累了要睡覺,性欲來了要XX,這些肯定是常識。
其他哪些不是學習來的,天經地義的欠錢還錢也是學來的啊,沒事給別人錢幹麻?
1+1=2也不是常識喔,你剛開始大概連阿拉伯數字是啥都不知,搞不好1數到10都有困難。
請問「三」念ㄙㄢ是不是常識?當然不是,老外又不是都知道只有台灣人才常用。
這樣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