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與男友性觀念不合

作者: a65134 (壞人的小笨蛋)   2015-11-30 19:22:58
在前一篇文中
其實我的本意並非要指責原PO
誰不自私呢?想保護自己這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想法阿
就如同男友因為有慾望而想要有性行為一樣
這兩者都是自私的,但誰都沒有錯。
有問題的,是在因自私的想法下去做的事情
所以要請原PO想清楚 到底自己要的是什麼?
你能否為自己的決定負責,而不感到後悔?
為了完全杜絕懷孕的可能 不想有性行為
這種想法也不是錯 畢竟真的上了床 誰也很難說到底有沒有可能懷孕
如果真的懷孕了 又該怎麼處理 對這樣的問題會擔憂是正常的
有人說24歲很大可以結婚了
但在現代的24歲 其實還有很多人經濟狀況不穩定 甚至是學生
真要能在這個年紀成家的也不多
我想今天會上來求助 PO了這篇文
想必是你們在最近有這方面的爭執 讓你對原則與男友間產生拉扯
如果你是原則至上,
那就想清楚你願意為你的原則犧牲、付出什麼。
也許是你現在很愛的男友 可能是他忍不下去了 也可能是你不想重複的爭吵
你是否願意為你的原則踏穩底限呢?
倘若你在男友跟原則間搖擺
則是兩人都痛苦
一則男友會不斷地想試探,覺得自己有機會
一則是你在原則與男友間拉扯
而這樣的情形會讓你們的感情消耗很快
假如你逐漸偏向男友
那你是否身、心都做好準備了?
也是否已經為了自己留好後路呢?
今天不論你逐漸偏向哪一方,勢必都需要有相對應的對策
不管哪一條路都會有風險,哪條路是你最能接受的呢?
這些事情自己苦思可能也很難想出個結果
好好地跟男友討論每一種路徑也不錯
當然隨著年紀的增長,手中的籌碼可能會越來越多
可以選擇的道路也會多出幾條
觀念、想法也可能會隨著時間而改變
但最重要的是
想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並為自己的決定而負責,不要讓其他人背負了黑鍋。
作者: hateexam (我的英文是朴英奎教的)   2015-11-30 19:26:00
整串文就是再鞭不給很過分啦 現在真的沒有單純男女交往什麼怪社會是不想跟不確定的人 也要被open mind 不是勸說很享受快給 就是男生很不能忍 快給 不給x就給分活在極端社會 24有念書也才研究所 還跟父母拿錢的男女是能負責到哪 以經濟也不獨立學生來看 有必要急著上床嗎一篇文被多數不負責任集體勸性解放真是要有多潮流世代多in阿
作者: a65134 (壞人的小笨蛋)   2015-11-30 19:35:00
但是 兩人這麼不同調 我也會覺得分手比較好啊...而不是由女生單方面決定能不能有性行為
作者: hateexam (我的英文是朴英奎教的)   2015-11-30 19:36:00
就說男生成熟度還小 以現在24歲也是很大可能 連兵都沒當 有這麼必要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19:42:00
其實我同情原文者 她被攻擊、醜化得頗慘 我不認為板眾有權這樣對她
作者: pitz (壞蛋老是殺不死)   2015-11-30 19:45:00
要不是自己裝大器 說可以分 然後又在那想到就哭 難過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5-11-30 19:45:00
0.0/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19:53:00
在我心中性沒啥,但我反對以開明者自居,想去“矯正”保守原po什麼觀念,性開放跟性保守只是一種選擇,沒有誰比誰高一等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30 19:58:00
捨不得分手也是正常啊!交往四年還是不敵性觀念的差異.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5-11-30 19:59:00
同意樓上 厭惡自認對性的開放開明 去批評和自己不同立場的人 憑的是什麼是同s大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1-30 20:03:00
一樓怎麼了 反串成這樣不膩嗎XD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1-30 20:08:00
性事本來就大事了啦0.0 夫妻都可能為了性事離了...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20:08:00
罵的人就不提了 有的人雖然沒罵,但那種自以為性先進“指正”原po的優越心態看得人很囧,其實也只是用比較好聽的話包裝對原po的否定和不尊重
作者: toothfairy (怦然心動)   2015-11-30 20:15:00
沒錯~~!每個人看法不同而已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5-11-30 20:19:00
還愛的話想到分手會哭是人之常情吧 不覺得有多毛看起來是私下想想自己哭 又不是去跟男友喊別分手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20:23:00
原PO很毛 很毛不等於可以把人踩成這樣何況看得出來 毛的絕不止原PO而已 她男人明知還盧4年還不是很毛~~既然板眾們一堆貌似都是愛情專家 難道不知道感情有時候彆扭的衝突的矛盾的嗎~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30 20:33:00
難怪常見到有人說全台灣最理性公正的女人都在女板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20:38:00
可能他們談戀愛都是超凡入聖 沒鬧過彆扭沒思想掙扎過吧
作者: spp782002 (3M)   2015-11-30 20:41:00
在女板回文的都不是女的吧
作者: FerrumCat (福萊姆貓)   2015-11-30 20:49:00
老實說這種事po上網問版友到底是想得到什麼啊-.-
作者: k24258697   2015-11-30 20:54:00
可能她想用風向去說服人吧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30 20:55:00
通常以前會是一面倒怪那男生滿腦子只想督,最近風向很亂
作者: conan805 (^皿^)   2015-11-30 21:20:00
四年了當然風向會變 又不是四天還是四個月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1-30 21:27:00
其實婚前不性 風險一樣很大...甚至比懷孕更大況且婚後有了性 還是有離婚的可能阿~那當初的堅持是?2邊都是有風險的 價值觀不同的拉鋸取捨罷了~如果原po不要毛一堆演劇場 也許批評的聲浪會比較小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30 21:36:00
最奇怪的是現在大家覺得尊重一個女生四年就是極限了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5-11-30 21:39:00
如果是4天還4個月 那這男的可以放生了 4個月小頭就管不住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30 21:49:00
我以為尊重一個人應該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5-11-30 21:54:00
作者: befly10015 (befly)   2015-11-30 21:55:00
沒錯 尊重沒有期限 這男的不行接受就分 卻在盧
作者: likeselina (怡情養性)   2015-11-30 21:57:00
推hoij大說的,整個討論串下來確實就是如此阿~
作者: cutedodo   2015-11-30 21:59:00
尊重四年是極限哪裡怪?是簽賣身契不能走人分手才不怪嗎
作者: GFDS (on diet)   2015-11-30 22:36:00
其實不是尊重的問題 如果不給幹馬上走人 那才是真的沒有愛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5-12-01 07:50:00
沒有時間限制XD結果一分手馬上就跟別人上床,這種百分之百已經可以預知的貨色再多的尊重都只是多餘而已,忍了四年真的很該死什麼都沒得到還被說成這樣,早知道這種差勁的女人半年就該分一分了
作者: adapt ( ￾  N)   2015-12-01 12: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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