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言論可能與網友的意見相左,
關於這次的秒買秒退,到底有沒有抵制的作用不知道,但是對於這個行為的邏輯,
真的存有很深的困惑。
(先說明我並不支持頂新,也不喝林鳳營鮮乳)
>>「因為對方更惡,所以我也可以惡」的邏輯,其潛在的危險性為何?
一直覺得「因為對方更惡,所以我也可以惡」的邏輯很危險
好市多負責上架林鳳營鮮乳的是頂新員工 → 所以是忙到頂新 → 活該。
>>但是負責處理變成垃圾的鮮乳和盒子的,的確是好市多的員工沒錯吧?
我們喝到頂新的鮮乳,傷害身體健康 → 覺得無辜 → 所以憤怒
許多地方都有賣頂新的鮮乳,但只挑能免費退貨的好市多 → 忙到無辜員工 → ?
>>消費者憤怒,難道不就是覺得黑心廠商傷害無辜大眾嗎? 然而躺著也中槍的好市多
員工到底是哪裡「有辜」呢? 還是說,好市多是頂新投資的呢? 還是說全台只有好市多
有賣林鳳營鮮乳?
>>即使抵制行為是「負十分」,因為頂新是「負十萬分」,所以合理?
萬一這邏輯被濫用了會怎麼樣呢?
如果有人恰好看某個賣場員工不爽,號召一群人到店裡抵制,結果店員出聲制止,
就扣給他一支「支持頂新犯罪」「共犯結構」帽子,是不是行為本身就會被扭曲?
這邏輯有點類似「因為國民黨很可惡,所以支持國民黨的人就該被罵」,
如果一件很普通的「街上有人被砍」,大家可能會覺得被砍的人很倒楣,
但如果替被砍的人戴上「這個人有黨證」,可能就會有人開始覺得「被砍活該」,
即使砍他的人根本只是基於私仇。
究竟正義,有沒有被利用的可能?
而這次的專衝好市多、銷毀林鳳營鮮奶活動,究竟首當其衝的是頂新,還是第一
線的員工?消費者基於無辜受害而憤怒,第一線員工應當承受這些憤怒,並且得
將這個憤怒自己消化後再轉移到頂新身上?
這個曲線復仇,打到的到底是誰呢?
>>或者反過來說,如果好市多因為上架頂新的食物所以活該,那所有的賣場也應該比照
辦理,對嗎? 那如果有人買了一堆頂新產品,結帳後吃得很開心,再把被咬過/開封後
的食物再全部退給,也應當是賣場活該,而藉此吃飽喝足的人是"OK"的。
我們應當支持所有頂新商品應當有此待遇。
倘若如此,整個社會又會變得怎麼樣呢?
>>因為對方更「惡」,所以我們也要「惡」。而且我們「惡」的程度比較低,所以OK.
對方傷害300多萬人,區區三千員工的委屈算什麼。
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的旗幟就是「無辜的消費者不該受到傷害」,那是不是其他
無辜的人也不應該被「惡」所傷害?
好市多的員工,一旦制止還要被上網罵,他們到底又是為什麼要承受人們對頂新的
憤怒呢? 他們明明只是在做身為一個員工的店務管理工作。
還是只要我們心中有憤怒,他人(包含勸阻者)全都應該遭受怒火的焚燒?
>>如果因為對方「惡」,就容許多數人可以做些「惡」,從頭到尾助長的只有「惡」
本身而已不是嗎? 頂新傷害消費者,所以消費者就去為難員工(包含非頂新員工),
「要怪就去怪某某某」,我們明明能同理人在屋簷下的道理,然而當自己不是那個
站在屋簷下的角色,好像一切都變得合理而公正。
>>私以為對判決不公,是大家會包圍法院,或是集體對法官提出抗議,或是轉而能注意
到台灣司法腐敗的程度,或許我們應當推動的是司法改革。或許我們需要建立一個
陪審團制度,或許我們同時要培養台灣人民的「公正性」、「民主多元」、
排除「以私慾出發」、「有關係就沒關係」等各種不利法治國家發展的要素。
我們會不會太習慣於,將人進行分類後,便施以各種攻擊?
沒有支持的就是敵人嗎?
義憤填膺也好、基於正義也好,反對者就扣上帽子,講真的,到現在已經不太理解,
到底要怎麼適應這個社會不斷隨對象跳動的價值觀,或是隨波逐流比較好?
如果沒有絕對正義,是不是選擇大眾的相對正義就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