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手機被惡意侵占

作者: bvbn8256 (Shannon)   2015-12-11 01:03:45
非我本人手機
因朋友沒有帳號代PO
也有發在iphone專版
想一併來女孩版問問大家建議怎麼做~
事情發生在12/10凌晨三點
離開台北信義區松仁路上的in house後發現手機不見
離開約才十幾分就立刻回店家
但並無尋獲
因為很確定只可能掉在店裡
所以今天下午就過去備案並調監視器
(先感謝店員熱心幫忙!)
果不出所以然就是被人拿走
座位上的監視器拍的清清楚楚
但很可惜那個狗賊的臉倒是不太明顯
另外不得不說這位哥蠻機靈的
手機一拿到就立刻關機
Find my phone等等功能都無法使用
晚上朋友回桃園取得IMEI後才去報侵佔
也請警方直接轉給信義區三張犁派出所
想請問各位版友
除了報案還有什麼是我們能做的嗎?
Find my phone設成遺失是否也需等他開機呢?
(今天用我的手機登她帳號設都沒成功)
把資料刪掉或辦停話
都會讓找回來的機率變得更小
所以我朋友現在也不太敢輕舉妄動
再麻煩各位給建議了!
感覺被拆成零件賣機率很高啊…
附上監視器的截圖
若有不當再請告知
我們正準備離開
http://i.imgur.com/O0RNcst.jpg
孤伶伶的手機
http://i.imgur.com/3tKo6vM.jpg
嫌疑人
http://i.imgur.com/28fFLiT.jpg
http://i.imgur.com/JMqU2Ok.jpg
嫌疑人與他的夥伴
http://i.imgur.com/K3TtUjp.jpg
這邊我覺得很扯
為何朋友沒有一個出面阻止他呢?
另外和各位分享iphone版Frankmusik大的回文
我們本來也以為只算侵占 不是偷
但其實這個行為已構成竊盜
以下為F大提供的知識:
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竊盜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動產。只要是他人的動產,乘人不知
的時候,偷偷摸摸地拿走據為己有,這就屬犯了竊盜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邊標註一下!此案件還是屬於侵占喔!感謝版友提醒~
最後希望我朋友的手機能趕快找回來
也提醒大家離開前要多多留意自己的貴重物品啊!!
作者: windswith68 (風林林.笑定千秋)   2015-12-11 01:05:00
希望可以快點抓到小偷QQ
作者: guohuo   2015-12-11 01:12:00
有畫面應該很快就抓到人了吧 唉我四年前的ip4掉了就沒了
作者: usermanual1 (使用者是什麼??)   2015-12-11 01:14:00
這才不是竊盜,他哪有趁你不查時拿走,是你自己遺留物品被他侵占不歸。
作者: bvbn8256 (Shannon)   2015-12-11 01:20:00
不好意思因法律知識薄弱,有網友分享我都很感恩且覺得上了一課,若有錯誤也歡迎糾正~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5-12-11 01:23:00
可是這畫面看不清楚長相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5-12-11 01:26:00
祝你朋友早日找回來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2-11 01:27:00
自己的東西不好好收著,找不回來只能說活該
作者: okla   2015-12-11 01:30:00
有必要說活該二字嗎?都沒有忘記東西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2-11 01:31:00
罵受害者比較簡單啊 原PO助祝早點找到手機
作者: bv35 (大B)   2015-12-11 01:44:00
有點同理心好嗎?活該什麼啊!
作者: takomalu (~(╴△╴)~)   2015-12-11 01:46:00
報警之後 可以翻其他地方的監視器 看看有沒有拍清楚點的
作者: xxGHOSTxx (oni扣除手續費))   2015-12-11 02:35:00
你如果還記得手機序號記得提供給警方,對方有使用手機的話就可以追蹤到。停話一定要辦,如果沒辦,即使有報案遺失,通話費你還是要支付我上個月也掉一支iphone,警察根本不想幫忙找還跟我唱秋,整個快氣死,建議去買手機了
作者: xl0208178 (你好我是林蕭o'_'o)   2015-12-11 02:38:00
這年頭還有暴人檢討受害者 說活該那位希望你一直都很謹慎不會不小心丟了東西唷
作者: xxGHOSTxx (oni扣除手續費))   2015-12-11 02:43:00
另,你有興趣的話,辦停話時可以順面申請「通話明細」(你的門號撥打給什麼號碼、通話時間、網路使用時間,免費)&「受話明細」(有哪個號碼打給你、通話時間,費用約10幾元),看看對方是否有使用你的門號
作者: md2004 (小凝兒)   2015-12-11 03:52:00
基本上應該是找不到了 這種遺失警察根本完全不想管
作者: ruby365623 (RuRu)   2015-12-11 04:05:00
不是竊盜唷...竊盜是破壞舊持有並建立新持有,而手機是你遺忘在那的,是算侵佔遺失物唷
作者: zengshinyi (對自己好一點)   2015-12-11 05:58:00
最近也剛掉手機,撿到的人也馬上關機,無法定位。也去報案了,找回希望渺茫,只能破費再買一隻,只能怪自己不小心。拍拍~
作者: would20 (旅人)   2015-12-11 08:45:00
侵佔遺失物,不過不知道對方是何方神聖,要報侵佔也可以,只是在檢察官那邊就...
作者: ramiya (哈哈阿~~~)   2015-12-11 09:33:00
為何貴貴的手機都不收好,亂丟太容易被覬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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