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我本人手機
因朋友沒有帳號代PO
也有發在iphone專版
想一併來女孩版問問大家建議怎麼做~
事情發生在12/10凌晨三點
離開台北信義區松仁路上的in house後發現手機不見
離開約才十幾分就立刻回店家
但並無尋獲
因為很確定只可能掉在店裡
所以今天下午就過去備案並調監視器
(先感謝店員熱心幫忙!)
果不出所以然就是被人拿走
座位上的監視器拍的清清楚楚
但很可惜那個狗賊的臉倒是不太明顯
另外不得不說這位哥蠻機靈的
手機一拿到就立刻關機
Find my phone等等功能都無法使用
晚上朋友回桃園取得IMEI後才去報侵佔
也請警方直接轉給信義區三張犁派出所
想請問各位版友
除了報案還有什麼是我們能做的嗎?
Find my phone設成遺失是否也需等他開機呢?
(今天用我的手機登她帳號設都沒成功)
把資料刪掉或辦停話
都會讓找回來的機率變得更小
所以我朋友現在也不太敢輕舉妄動
再麻煩各位給建議了!
感覺被拆成零件賣機率很高啊…
附上監視器的截圖
若有不當再請告知
我們正準備離開
http://i.imgur.com/O0RNcst.jpg
孤伶伶的手機
http://i.imgur.com/3tKo6vM.jpg
嫌疑人
http://i.imgur.com/28fFLiT.jpg
http://i.imgur.com/JMqU2Ok.jpg
嫌疑人與他的夥伴
http://i.imgur.com/K3TtUjp.jpg
這邊我覺得很扯
為何朋友沒有一個出面阻止他呢?
另外和各位分享iphone版Frankmusik大的回文
我們本來也以為只算侵占 不是偷
但其實這個行為已構成竊盜
以下為F大提供的知識:
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竊盜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動產。只要是他人的動產,乘人不知
的時候,偷偷摸摸地拿走據為己有,這就屬犯了竊盜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五百元以下罰金。
***這邊標註一下!此案件還是屬於侵占喔!感謝版友提醒~
最後希望我朋友的手機能趕快找回來
也提醒大家離開前要多多留意自己的貴重物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