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du8520 (朋友專業代PO)
2015-12-29 23:01:41之前在與高鐵有關的新聞頁面下
有個人說屏東也應該要有高鐵
然後我朋友就在他底下回
叫他不要丟屏東人的臉,也跟著吵要蓋高鐵
依照屏東的人口,根本不應該蓋,只是浪費錢
然後對方就說已涉及公然侮辱要告她.......
只好安慰朋友當作一次教訓
以後不要隨便回
我們無法知道對方是不是玻璃心啊!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29 23:02:00這真的去告才不會成立勒
應該要說叫你朋友說話要注意疫點...不是對方玻璃心
讓他告啊…以原就被 最好對方屏東人你朋友住基隆!!
作者: stta 2015-12-29 23:03:00
那位真的知道什麼叫公然侮辱嗎?
作者:
cat1224 (王小貓)
2015-12-29 23:04:00告不成的
作者:
Shufflin (Luvperona)
2015-12-29 23:05:00講話那麼嗆,還想怪人玻璃心???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29 23:06:00本魯覺得這句話根本還好XDDDDDD 根本對方玻璃心
作者:
lien ( )
2015-12-29 23:06:00所以侮辱了什麼?
作者: lrer (rerl) 2015-12-29 23:07:00
告不成也再怕真夠廢 一點鬥性都沒
作者:
mxr 2015-12-29 23:08:00出來混怕你個小法院喔
作者:
guohuo 2015-12-29 23:08:00樓上也可以告了喔
作者: a1430555 (熊貓) 2015-12-29 23:09:00
留言要小心沒錯,但這樣就算被告也不太會有事吧…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12-29 23:09:00哪來侮辱...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5-12-29 23:09:00都是別人玻璃心 都不是自己口無遮攔 棒棒唷 會怕就掏錢吧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5-12-29 23:09:00這告的成嗎?其實覺得滿中肯的XD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5-12-29 23:10:00學到什麼教訓? 對方無知 妳連基本要件成立都不知道嗎?以後只要有人亂吠喊提告 妳跟妳朋友就先道歉後反省 是吧
作者: BrownPAN (布朗。潘。褐色平底鍋。) 2015-12-29 23:14:00
這根本成不了
作者:
arnold3 (no)
2015-12-29 23:14:00就事論事 不用扯到對方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12-29 23:15:00實在太淺了... 唉唉
先不用急著道歉...道歉就是說你朋友承認自己是在侮辱如果真的靠那句其實也不一定告的成 除非對方請個好律師只是 真的要叫你朋友不要再說那些有攻擊性的話了就算有 也不要指名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5-12-29 23:18:00是在道歉啥 要也是反省為何要跟對方道歉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5-12-29 23:18:00別說會上法院啦 連起訴都沒這可能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5-12-29 23:19:00這樣嗆=/="侮辱" OK?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5-12-29 23:21:00我覺得連警察都不會受理了 根本沒有侮辱性字眼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5-12-29 23:21:00只要當事人主觀上認為受辱 就能告告不告得成 是之後跑法院的事了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12-29 23:24:00==========以上推文都讓我感到受辱 不排除提告=========
作者: ahliu 2015-12-29 23:34:00
這那有公然侮辱,我好怕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5-12-29 23:48:00我沒嗆原PO 我也要雞排+珍奶
作者:
jujuice (jujuice)
2015-12-29 23:53:00google可以看到很多成立的案件 標準非常低 罰則也很低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30 00:17:00說好了雞排加珍奶,半糖謝謝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5-12-30 00:38:00
又不成立 告不成啊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12-30 03:30:00不要仗著是在網路上用字遣詞就不修飾,就不用擔心這種事了吧...
我越來越覺得會告人的根本沒考慮過更根本的有人覺得被激怒所以告人,但你哪知道被告的會不會直接武裝來找你算帳。
說人玻璃的現實敢這樣講話嗎?一點小事就沒辦法好好講話又有多堅強?